辽阳某部超市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辽阳某部超市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阳某部超市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阳某部超市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某部
行政区域辽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4日17: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516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14:00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辽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89*****418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光宇***-********-***

项目概况

辽阳某部超市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5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NLYC-F1001

项目名称:辽阳某部超市招标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商业服务项目情况

该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提供营业场所,供供应商自主经营,提供以自动售货机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

采购人商业服务项目

(1)单位概况

①单位地址:辽阳市。

②本单位消费群体性质及数量:约1000人。

(2)营业场所面积

网点总面积115.59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保障用房93.79平方米,综合体训中心6.8平方米,铁鹰浴池15平方米。

(3)营业网点设施设备要求

以上各网点为无人售货模式,提供以自动售货机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自动售货机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其他设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其他情况说明:主要经营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水果、香烟、饮料零食综合自动售卖机等项目。以上以超市为载体集体招标承包。要求:保质保量,货真价实。

(6)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将辽宁华阳资产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年租金价格为78700元考虑到投标报价折扣率中,产品价格应参照“大润发”超市里同等物品零售价。所供应的商品价格须低于“大润发”超市里同等物品零售价10%(含10%),否则按废标处理。如供应商对限价有异议,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采购人反映。

(二)经营要求

(1)基本要求

①中标方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运营。

②投标方必须具备: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集中采购配送能力。

③超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由中标方自行办理。

④中标方不得对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分租,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⑤中标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⑥中标方应保护好采购人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经营的设施设备,如需要整修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造成损坏的,中标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⑦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觉遵守营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政审、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⑧中标方必须向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水、电、取暖费等相关费用。

⑨中标方自行承担超市的经营风险。采购人按照约定提供超市经营用房,不得干预中标方正常经营活动,不承担中标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

(2)经营范围

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水果、香烟、饮料零食综合自动售卖机等等其他商业服务项目的开展,依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

(3)经营范围限制

中标方不得在营区内经营或出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军队明令禁止的项目及商品,不得以采购人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4)相关费用要求

中标方经营过程中水、电、暖、卫生、通信、体检、政审等费用,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主动按时向采购人缴纳,缴纳的时限和方式由中标方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其他经营要求

①通过房地产评估的方式,评估免收费用额度,服务项目(商品)参照驻地政府公布的市场价格和周边市场价格,明确对军队人员享受折扣和让利优惠幅度,并在合同(协议)中予以约定。

②超市项目服务供应方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工商登记注册的连锁超市。

③不得选取外资、中外合资企业和有涉外职务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④中标方不得超范围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

⑤中标方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无保存期(保质期)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方自负。

⑥中标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中标方负全责。

⑦超市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采购人监督。

⑧中标方应及时受理消费者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诉,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⑨中标方经营的商品种类根据采购人需要协商调整,经营商品必须是大润发超市有售的商品。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超市运营资格,须为连锁公司,不得为外资(港澳台)或中外合资企业,且在国家税务、工商、质检、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无不良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5、存在恶意竞争,明显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方应当场予以清退,存在明显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方,应当场予以清退,并不允许参与我部后续任何招投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516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疫情期间可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7@qq.com) ,招标文件的发放采用邮寄的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现有经营超市的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4)提供现有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5)法人资格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必须签字盖章)。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某部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18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陈光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光宇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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