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0年二、三轮电瓶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0年二、三轮电瓶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0年二、三轮电瓶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20年二、三轮电瓶车铅酸电池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ZT-2020-345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采购温州市分公司2020年二、三轮电瓶车铅酸电池,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组)

  材质

  质保要求

  1

  电池(购买)

  72V45A

  18

  铅酸电池

  12个月

  2

  电池(购买)

  72V32A

  463

  铅酸电池

  12个月

  1.2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选择1家中标人,中标份额100%,预估采购金额为450750元(含税)。

  1.3服务地点:温州市。

  1.4服务期:1年,如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1.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设备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运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旧换新最高含税限价:(铅酸电池72V32A ) 950元/组,以旧换新最高含税限价:(铅酸电池72V45A)1150元/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投标限价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3本次采购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4投标人应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后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2.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7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及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代理机构,电话:138*****88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大道2411号邮政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老火车站东首)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友成、赵阳君、刘克柏】 电话:【138*****889

  传真:【****-********】电子邮件:【linyc@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959】

  打 款 备 注:温州电池+3455(投标保证金/标书费)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铅酸电池 三轮电瓶车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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