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东学校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杏东学校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兴信实招字(2012)第(067)号
(招标编号)的杏东学校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集发展基前(2012)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政府投融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杏东学校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滨路东侧、杏林大桥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二期拟建30班初中部教学楼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2776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及施工过程服务、编制竣工图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2.6.2. 内容:勘察需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设计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总平面、红线内的道路、景观绿化及各专业市政管网和综合管网设计;建筑单体的建筑、二装、结构、电气、人防、消防、给排水、暖通、日照分析、智能化、建筑节能与环保、建筑标识系统和其它附属设施等;建筑材料与设备臻选,其他施工服务,竣工后的缺陷完善。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设计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勘察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其中持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勘察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本工程土工试验室设置执行“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还需通过土工试验室设立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资料待查)。
3.2.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__(规模、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 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杏林杏滨路898号8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2月 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杏林杏滨路898号8楼)。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9.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9.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费用
10.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77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9.4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10.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厦门集美杏东路43号,邮编:361022;
法定代表人:王智;项目授权委托人:洪素萍;
电话:0592—*******传真:0592—*******;
联系人:洪素萍。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湖滨东路11号邮电广通大厦1908室,邮编:361004;
法定代表人:李怀琪;项目授权委托人:温美彬;
电话:0592—*******传真:0592—*******;
联系人: 范晓君。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杏林杏滨路898号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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