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的招标公告

[0]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的招标公告



[0]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
标段编号****************-BJ-001;标段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11日
工程类型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常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BJ-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85号

(2)投资总额:62900.08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326平方米

(5)结构类型:框剪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总工期为985日历天

(8)招标范围: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承包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审图、设计和施工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机器人物流、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含绿建咨询)、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融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本项目设备(电梯、机械停车、污水处理设备、冷库、抢救病房吊塔、柴油发电机设备、太阳能设备、机器人物流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含安装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3)本项目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土石方、试桩、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危大工程专项及专家论证等) 、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含窗帘隔帘、输液轨道、档案室密集柜、部分室内固定家具)、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衔接施工(具体详见交付标准),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及使用功能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001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84400

57326

应同时具备施工、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④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版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2)投标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设计负责人、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上的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扫

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如设计合同、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投标所需材料”版块),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施工单位须先到常州市建管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2)。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原件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常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BJ-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85号

(2)投资总额:62900.08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326平方米

(5)结构类型:框剪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总工期为985日历天

(8)招标范围: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承包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审图、设计和施工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机器人物流、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含绿建咨询)、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融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本项目设备(电梯、机械停车、污水处理设备、冷库、抢救病房吊塔、柴油发电机设备、太阳能设备、机器人物流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含安装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3)本项目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土石方、试桩、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危大工程专项及专家论证等) 、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含窗帘隔帘、输液轨道、档案室密集柜、部分室内固定家具)、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衔接施工(具体详见交付标准),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及使用功能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001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84400

57326

应同时具备施工、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④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版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2)投标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设计负责人、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上的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扫

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如设计合同、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投标所需材料”版块),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施工单位须先到常州市建管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2)。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原件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0]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
标段编号****************-BJ-001;标段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月11日
工程类型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常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BJ-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85号

(2)投资总额:62900.08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326平方米

(5)结构类型:框剪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总工期为985日历天

(8)招标范围: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承包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审图、设计和施工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机器人物流、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含绿建咨询)、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融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本项目设备(电梯、机械停车、污水处理设备、冷库、抢救病房吊塔、柴油发电机设备、太阳能设备、机器人物流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含安装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3)本项目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土石方、试桩、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危大工程专项及专家论证等) 、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含窗帘隔帘、输液轨道、档案室密集柜、部分室内固定家具)、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衔接施工(具体详见交付标准),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及使用功能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001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84400

57326

应同时具备施工、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④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版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2)投标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设计负责人、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上的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扫

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如设计合同、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投标所需材料”版块),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施工单位须先到常州市建管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2)。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原件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常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BJ-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85号

(2)投资总额:62900.08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326平方米

(5)结构类型:框剪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总工期为985日历天

(8)招标范围: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承包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审图、设计和施工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机器人物流、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含绿建咨询)、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融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本项目设备(电梯、机械停车、污水处理设备、冷库、抢救病房吊塔、柴油发电机设备、太阳能设备、机器人物流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含安装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3)本项目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土石方、试桩、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危大工程专项及专家论证等) 、机电(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智能化、信息化、室内装修(含窗帘隔帘、输液轨道、档案室密集柜、部分室内固定家具)、外墙装修、净化、医用气体、医用纯水、屏蔽防护、门窗、人防、市政道路、综合管线、景观(含照明)、绿化、围墙、门卫、标识导识(含标识、标牌、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已有建筑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衔接施工(具体详见交付标准),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及使用功能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001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

84400

57326

应同时具备施工、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④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版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2)投标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O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时间、设计负责人、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上的所载内容为准。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项目所在地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扫

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如设计合同、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投标所需材料”版块),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为网上招投标;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时须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施工单位须先到常州市建管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2)。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5)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原件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2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5日至 2021年1月11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 标 人: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大厦2号门509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定稿1.5-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pdf
********2"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正文-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北院区)综合病房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一体化(EP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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