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001】
2、项目名称: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795,821.09元
最高限价:*******.09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09*******.0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00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01】
3、建设地点:偃师市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金额:企业自筹,*******.09元。
5、项目概况:大冢头棚户区改造项目场区及绿化工程,位于偃师市,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院区地面铺装、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汽车坡道雨棚、步行入口雨棚、木廊、篮球场、室外活动场地等;(2)院区道路;(3)雨水、污水、化粪池;(4)绿化给水及室外给水;(5)路灯;(6)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苗木养护期:2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或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20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应注明查询途径)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06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于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国资大厦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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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棚户区改造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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