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液体(LNG)运输半挂车招标公告

低温液体(LNG)运输半挂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低温液体(LNG)运输半挂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因企业生产发展需要,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低温液体(LNG)运输半挂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ZSGC-2020-45

二、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10台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采购、调试、运行、验收及与之相关的LNG罐车供应、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其它服务。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100天内交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品牌指定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半挂车只能由一个制造商(或一个经销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三类低压容器》和《汽车罐车》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标的物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发布的公告;

4、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新城合兴路33号中昌国际大厦19楼1909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午09:0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品牌指定授权函(经销商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三类低压容器》和《汽车罐车》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发布的公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5 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新甬舟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翁洲大道199号

联系人:周 峰

联系电话:137057428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舟山市新城合兴路33号中昌国际大厦19楼1909室

联系人:蒋榕

联系电话:0580-2166339 传真:0580-2166379

 

<$[信息内容]>en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半挂车 运输 低温液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