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应山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广水市应山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水市应山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广水市应山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代理工作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DHC-2020-GK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0-12-001060

3、项目名称:广水市应山城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肆佰玖拾贰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贰分(RMB*******.22)

6、最高限价:肆佰玖拾贰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贰分(RMB*******.22)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述及内容:热熔标线、交通标志标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2招标范围:广水市应山城区道路交安设施(标线、标志标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3项目地点:广水市应山城区。

7.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实施

9、质保期:12个月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18、2019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应是合法的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必须提供热熔型道路标线涂料、交通标志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标线涂料、交通标志牌应具备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 01?月 06?日至 2021?年 ?01?月 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招标代理室报名。

3、获取文件方式:通过审查后现场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派的建造师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建造师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需现场提供可查询信息)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4、6条要求的证件,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与原件相符)。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 01?月 28日 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 01?月 28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01?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01?月 28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九龙河社区河东路(人行桥东桥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永阳三路1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萍

电话:159*****106


标签: 交通设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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