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扎坪乡土文化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第2次 )招标公告
牛扎坪乡土文化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第2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点军区牛扎坪乡土文化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军区牛扎坪乡土文化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0]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农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点军区牛扎坪乡土文化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点军街道办事处牛扎坪村四组(私盐坡片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折合6亩),建筑总面积805㎡,其中:乡土文化展示中心609㎡,1层框架结构建筑;3栋小木屋建筑196㎡(钢构基础及木作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挡土墙、围墙、道路、生态停车场、照明、给排水、消防、绿化、安防、标示标牌等)等。同时购置相关办公家具、单体空调、乡土文化展示品及文娱设施设备等。
3.资金来源:政府专项配套资金及点军街办牛扎坪村村委会配套资金。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总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工期:初步设计优化时限10日历天,初设审批通过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施工开工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在2021年4月10日前。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下列两类资质: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专业(一般公共建筑)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截图及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单位的成员);
(2)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单位的成员,上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应上传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单位)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01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月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由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 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农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吉平
联系电话:158*****833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3号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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