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5日1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8日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990
采购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昌凌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工***-********

项目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1)ZX002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需在6个月以内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三)企业信用核查,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需在报名期间的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昌凌路8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赛顿中心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薛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 话:  153*****9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质量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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