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资金存放招标公告
工会委员会资金存放招标公告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资金,防范公款存放发生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市管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绍市国资财〔220〕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工会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S********采购组织类型:国企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存款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 |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 ¥*******元 | ¥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2021年 1月 6日 至 2021年1月 13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及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24@qq.com邮箱内,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并电话确认为准。潘黎锦152*****637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6日9:3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需在1月25日17:00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者顺丰,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也允许采用现场递交,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收件人:潘黎锦,电话:152*****637。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6日9:30 时在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无
十、联系方式: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潘黎锦152*****637 ****-********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沈佳锋******** 150*****708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收件人:潘黎锦,电话:152*****637。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21年1月 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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