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的委托,对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云龙水库、掌鸠河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1.2.2采购计划编号:*******JH********7

1.2.3本项目采购范围:

序号

项目

数量

序号

项目

数量

1

离子色谱仪

1

17

带锁样品冷藏箱

1

2

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18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

3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19

便携式流速仪

1

4

便携式蓝绿藻叶绿素分析仪

1

20

无人机

2

5

可见光分光度计

1

21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6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22

BOD 生化培养箱

1

7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

23

相机

2

8

COD 消解仪

1

24

执法终端

15

9

水平振荡器

1

25

台式酸度计

1

10

萃取仪(1000mL)

1

26

通风柜

1

11

蒸馏仪

1

27

水质等比例采样器

2

12

电热板

1

28

硫化吹气装置

1

13

可调温恒温水浴锅

1

29

纯水制备机

1

14

高速离心机

1

30

便携式抽滤装置

1

15

高压灭菌锅

1

31

生化防护服

5

16

红外测油仪

1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

1.2.4交货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2.5交货地点:昆明市禄劝彝族功族自治县屏山镇秀屏路 22 号。

1.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1.2.7项目预算:188.80万元。

1.2.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

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7-2019(整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检测设备、实验仪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承诺近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环境主管部门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通报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投标人应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1.4.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3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1.4.4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4.5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月 29日9时00分。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开标:

3.3.1远程开标(若有):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

3.3.2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禄劝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3楼),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未递交光盘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地 址:昆明市禄劝彝族功族自治县屏山镇秀屏路 22 号。

联系人: 赵宏兵

联系电话:136*****9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法:****-********

标签: 污染防治设备 环境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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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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