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饮食服务总公司部分食堂物资采购(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江苏海洋大学饮食服务总公司部分食堂物资采购(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依据《江苏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饮食服务总公司食堂物资采购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饮食服务总公司近期对食堂所需部分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招标品种:第一标蔬菜,第二标段杂粮,第三标段饮料类整包装产品,第四标段,面条类物料

2、供货周期:具体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3、供货范围:饮食公司所辖江苏海洋大学本部6个食堂(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风味餐厅、教工餐厅、东区食堂)。

4、配送要求:指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5、中标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余资质要求参见具体标段。

3、投标人企业经营期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教育、卫生、食药监管、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备案记录以及媒体曝光情况。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5、近期国家法定机构针对所供产品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各标段投标人除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须满足如下各标段要求:

第一标蔬菜

1、投标单位必须是蔬菜种植企业或蔬菜经销商。

2、投标单位必须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证照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卫生、食药、工商、公安等行政监管部门无不良备案记录以及媒体曝光记录。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第二标段杂粮:所有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标段饮料类整包装产品

1、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提供所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SC)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015年10月以后注册的企业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照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饮料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标品牌的授权代理证书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授权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卫生、食药、工商、公安等行政监管部门无不良备案记录以及媒体曝光记录。

第四标段,面条类物料

1、投标单位必须是粮食生产加工企业或具备粮食经销资格,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粮食经销企业必须有食品流通许可证(2015年10月以后注册的企业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照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卫生、食药、工商、公安等行政监管部门无不良备案记录以及媒体曝光记录。

5、投标人报价包括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无效投标

1、不符合本次招标公告及具体招标文件任一要求。

2、提供虚假资质、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方面弄虚作假。

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企业密封章。

4、经评标小组认定有串标现象或嫌疑。

5、被评标小组认定是无效投标的。

四、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zbb@jou.edu.cn,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16:00前。(2021年1月12日16:00为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6:00后不再接受本项目报名)。

报名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xx公司报名xx项目xx标段”,不接受邮件标题未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报名申请。

报名材料必须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说明(含投标方单位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标段等要素集中打印到一张A4纸上),以上材料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外,投标方还可以递交企业宣传册或简介等相关说明资料,此项不做硬性规定。

地址: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1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物资 饮食 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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