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铁工务段轨道车主要部件维修、项修委外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时间:2021-01-06 10:23:23 编号: 发布:长沙高铁工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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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铁工务段轨道车
主要部件维修、项修委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名称
轨道车主要部件维修、项修委外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二、具体内容
为保证我单位轨道车在生产中的安全正常使用,特对轨道车部件发生故障的项修、维修技术服务实行委外招标。
(一)
服务目标及规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车型 | 计量 方式 | 数量 | 备注 |
1 | 轨道车机械维修 | GCY-300Ⅱ QGC-25 QJ-1 | 天/人 | 15辆 | |
2 | 轨道车电器维修 | GCY-300Ⅱ QGC-25 QJ-1 | 天/人 | |
3 | 轨道车动力维修 | GCY-300Ⅱ QGC-25 QJ-1Ⅱ | 天/人 | |
4 | 轨道车液压部件维修 | GCY-300Ⅱ QGC-25 QJ-1 | 天/人 | |
合 计 | / | / | / | |
注:以上提供车型、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中标单位根据与我单位约定的实际数量提供有偿服务。
(二)
服务项目及标准1.项修、维修技术服务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轨道车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38)文件第八十六条及“附件4 重型轨道车完好标准”的要求执行。
2.项修服务根据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约定的内容提供有偿服务。
3.维修服务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故障报活单或电话通知及时对故障部件进行更换或协调技术力量进行维修。
(三)
服务方式及责任1.服务方式实行上门维修服务,采用状态维修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单位参与项修、维修车辆的故障报活通知提供上门服务,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2.投标单位在执行项修、维修等作业过程中,应遵守铁路部门相关安全规定,期间因违反铁路部门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责任。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协助现场判断和处理故障;故障无法进行现场处理时,在接到报活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困难边远地区为48小时)。
4.投标单位对核心部件进行维修时,应一并提供资质认证及相关证件,并签订相关协议约定。
5.发生大部件检查、维修需求时,承修单位须经我单位签认确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施修。
6.服务范围为长沙高铁工务段线路管辖范围内。
(四)
相关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良好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轨道车制造公司授权的配件销售及修理授权书。
3.投标人在湖南地区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地,具有充足的轨道车维修经验及人员,熟悉我单位沿线维修基地线路且具备良好交通有利条件的投标单位优先选择。
4.投标人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广铁集团公司内没有不良记录,具有与集团管内机务段、供电段、工务段进行轨道车大修、项修业绩的投标单位优先。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水平,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以及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
1.请具备上述资质且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商务洽谈的单位,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相关应标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报价单含报价依据,签字盖章后送至长沙高铁工务段材料科(联系人:黄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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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