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中心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明溪县盖洋中心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溪县盖洋中心供电所建设项目 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明发改〔2012〕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业主为 明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盖洋中心供电所集电力营销、业务办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规划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4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为10.5米,一楼为营销服务窗口及配电管理中心,二楼为营销综合服务中心,三楼为营销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配套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工程。

2.3. 项目招标控制价:*******元,K值=10%;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 元人民币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进入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A、B类(根据明建筑[2011]187号文及明建筑[2012]5号文)或明溪县辖区内注册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与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应有建造相似规模的建设项目及建设经验(附在资格标内)。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7日至2013 年 1月 11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明溪县明珠御苑A1幢70号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与其他资料捆绑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K值=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天;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明溪县盖洋中心供电所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单位名称”)。

6.4. 根据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民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月18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或造价员有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且人员身份不得重复);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转账支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还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并附在资格标内),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标文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明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青年路555号,邮编: 365200 ;

电话:****-*******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溪县明珠御苑A1幢70号店 ,邮编: 365200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李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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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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