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采购人所需检测(监测)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谈判文件编号:HC-JLZB-2013-802

2、采购任务书编号:BM********

3、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检测(监测)设备。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5、合格的投标人:详见谈判文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8)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09-2011)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2)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7、谈判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1月6日至 1 月8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13 年1月24日下午14: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谈判保证金: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5000元整的谈判保证金。

11、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 年1月24日下午14:00分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评标室进行竞争性谈判,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1301室

联系人:田经理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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