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监狱警务通手机采购第四次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涪陵监狱警务通手机采购第四次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涪陵监狱警务通手机采购第四次网上询价公告

( 询价号:****************7 )

重庆市涪陵监狱对 重庆市涪陵监狱警务通手机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122,5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122,500.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移动电话

配置要求:

移动电话一批:1、所提供产品为华为、小米、oppo任一品牌;非智能机;2、颜色为黑色,长度不大于140mm,宽度不大于54mm,厚度不大于9mm;3、必须支持移动4G通话,能够通过软件方式实现WIFI、4G数据、游戏、USB数据导入、浏览器、文档阅读器、微信聊天、副卡槽等屏蔽功能(详见附件功能需求表),确保警务通单卡待机,满足监管场所要求;4、厂家赠送透明手机壳,并在警务通背面印制警徽图标(警徽图标要求防磨损);5、警务通质保期不低于1年,接到报修故障后24小时内需提供上门服务。

¥500.00245(台)¥122,5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书面声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书面声明)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书面声明)

  • (5)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数码类产品或通讯产品资质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以PDF格式上传)

  • (6) 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加盖厂家鲜章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以PDF格式上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1-06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1-06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调试。

  •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涪陵监狱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执行中,若成交供应商有违约情况或侵权行为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并随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补足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采购人无息退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剩余5%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5、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经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给成交供应商。


  • (六)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涪陵监狱

  • 联系人:

    杨秀

  • 联系电话:

    ********

0" hidden-print" >询价附件


标签: 手机 警务通 监狱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