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
********98采购计划编号:12A3681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动物疫病预防用疫苗及二维码耳标采购采 购 人: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一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 -五、投标保证金- 5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七、联系方式- 5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6 -二、招标项目需求- 7 -三、质量责任- 9 -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9 -五、样品说明- 10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11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1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 -三、付款方式- 13 -四、知识产权- 13 -五、其他- 13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4 -一、评标方法- 14 -二、评标标准- 15 -(一)动物疫病预防用疫苗(分包1-分包12)- 15 -(二)二维码耳标(分包13)- 23 -三、特别规定- 24 -四、无效投标条款- 25 -五、废标条款- 25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26 -一、投标费用- 26 -二、投标人- 26 -三、招标文件- 26 -四、投标文件- 26 -五、开标- 28 -六、评标- 29 -七、定标- 29 -八、中标通知书- 29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29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30 -十一、交易服务费- 31 -十二、签订合同- 31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32 -一、合同主要条款- 32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3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经济文件- 38 -二、资格文件- 40 -三、商务文件- 46 -四、技术文件- 51 -五、其他- 53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2013年动物疫病预防用疫苗及二维码耳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分包名称及内容数量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H5N1禽流感灭活疫苗(Re-6株)1批135013.52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1批5705.73猪O型口蹄疫双组份合成肽疫苗1批132013.24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S99/OZK93或OR80/OZK93、O/GX/09-7株+O/XJ/10-11株)1批127612.75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MYA98/BY/2010株)1批2202.26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NVDC-JXA1株)1批6806.8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JXA1-R株)1批158415.88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HuN4-F112株)1批121612.19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TJM-F92株)1批121612.110猪瘟活疫苗(细胞源)1批148014.811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1批5905.912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1批740.713猪二维码耳标1批143.91.4牛二维码耳标1批羊二维码耳标1批注:投标人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名称相符,才具备投标资格;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疫苗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特定资格条件:(1)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人民币;(2)须为农业部定点生产企业,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有效批准文号;(3)所投疫苗须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以上的批签发检测报告。2、耳标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特定资格条件:(1)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2)须为农业部追溯办确定的耳标生产企业;(3)所投耳标必须满足《牲畜耳标技术规范》、《畜禽标识质量检验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牲畜二维码耳标质量检测项目及判定指标的通知》(农办医〔2011〕26号)以及农业部对牲畜二维码耳标招标采购的相关要求。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21日(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传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下列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
****************047(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转账支票、现金方式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上午12:00前到账,且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2A3681”的财政计划编号。(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
****************584(三)保证金退还方式评审结果公示后,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何源文杰电话:(023)
****************传真:(023)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周莉电话:(02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宝石路3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何源电话:(023)
********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分包名称及内容数量1H5N1禽流感灭活疫苗(Re-6株)9000万毫升2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19000万羽份3猪O型口蹄疫双组份合成肽疫苗1500万毫升4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S99/OZK93或OR80/OZK93、O/GX/09-7株+O/XJ/10-11株)2900万毫升5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MYA98/BY/2010株)500万毫升6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NVDC-JXA1株)850万毫升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JXA1-R株)990万头份8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HuN4-F112株)760万头份9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TJM-F92株)760万头份10猪瘟活疫苗(细胞源)3700万头份11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1180万毫升12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37万毫升13猪二维码耳标795万枚牛二维码耳标27万枚羊二维码耳标93万枚注:1、产品报价包含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本次采购的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招标项目需求(一)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重庆市2013年动物疫病预防用疫苗和二维码耳标的供应商。2、因动物疫病的发生及疫苗生产的特殊性,分包1-11均以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其中第一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50%成交,第二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30%成交,第三名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20%成交;如果分包仅有两名合格中标人,则均按采购总量的50%成交;如果某分包仅有一名合格中标人,则均按采购总量的100%成交。3、在分包12中,以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在分包13中,以综合得分前二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其中第一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70%成交,第二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30%成交。(二)招标产品具体参数与要求分包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与要求1H5N1禽流感灭活疫苗(Re-6株)9000万毫升1、规格:2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接种后21日HI抗体平均滴度(GMT)≥6log2;5、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2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19000万羽份1、规格:500羽/瓶;2、在-20℃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4、接种后21日HI抗体平均滴度(GMT)≥3log2;5、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3猪O型口蹄疫双组份合成肽疫苗(双组分)1500万毫升1、规格: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2012年以来猪口蹄疫双组份合成肽疫苗有PD50值的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计算疫苗PD50的算术平均值:OZK93、OS99或OR80的PD50分别≥6个PD50;5、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4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S99/OZK93或OR80/OZK93、 O/GX/09-7株+O/XJ/10-11株)2900万毫升1、规格: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2012年以来猪口蹄疫灭活疫苗有PD50值的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计算疫苗PD50的算术平均值: OZK93、OS99或OR80的PD50分别≥6个PD50;O/GX/09-7株、O/XJ/10-11株的PD50分别≥6个PD50; 5、灭活前病毒含量测定,每0.2毫升病毒含量OZK93、OS99或OR80应分别≥107.25LD50或TCID50;O/GX/09-7株+O/XJ/10-11株每0.1毫升病毒含量应分别≥107.5LD50或TCID50;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5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MYA98/BY/2010株)500万毫升1、规格: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2012年以来猪口蹄疫灭活疫苗有PD50值的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计算疫苗PD50的算术平均值:(O/MYA/BY/2010)株≥6个PD50;5、灭活前病毒含量测定:每0.2毫升病毒含量应≥107.25LD50或TCID50; 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 6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NVDC-JXA1株)850万毫升1、规格:2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不低于6个月以上;4、2012年以来连续5个批次疫苗的半成品检验报告算术平均值,所投疫苗灭活前病毒含量每毫升≥106.1TCID50;5、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JXA1-R株)990万头份1、规格:20头份/瓶;2、疫苗成品,2012年以来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算术平均值,JXA1-R株和TJM-F92株每头份病毒含量≥105.50TCID50; HuN4株每头份病毒含量≥105.00TCID50;3、疫苗成品,以上述连续5个批次的批签发剩余水分测定,按平均值计算,水分含量≤3%;4、-15℃保存期为18个月;5、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不低于4个月;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7、必须配与疫苗等量的稀释液。8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HuN4-F112株)760万头份9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TJM-F92株)760万头份10猪瘟活疫苗(细胞源)3700万头份1、规格:20头份/瓶;2、每头份含兔体感染量达到7500个;3、疫苗成品,2012年以来批签发剩余水分测定,按平均值计算,水分含量≤3%;4、在-15℃保存期为18个月;5、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断奶后无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期为12个月;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10个月以上;7、必须配与疫苗等量的稀释液。11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1180万毫升1、规格: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2012年以来O型、亚洲I型口蹄疫双价苗有PD50值的3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计算疫苗PD50的算术平均值:O型、亚I型的PD50分别≥6个PD50;5、灭活前病毒含量测定,每0.2毫升病毒含量O型、亚I型分别≥107.25LD50或TCID50;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12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37万毫升1、规格:50毫升/瓶;2、在2-8℃保存期为1年;3、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免疫期6个月以上;4、以2012年以来3个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计算疫苗PD50的算术平均值:O型、亚I型和A型的PD50应分别≥6个PD50;5、灭活前病毒含量测定,每0. 2毫升病毒含量O型应≥107.5LD50或TCID50、亚I型和A型应分别≥107.0LD50或TCID50;6、交货时,疫苗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13猪二维码耳标795万枚技术指标及性能应符合农业部的《牲畜耳标技术规范》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牲畜二维码耳标质量检测项目及判定指标的通知》(农办医〔2011〕26号)要求。牛二维码耳标27万枚羊二维码耳标93万枚注:二维码耳标的供应商每5000枚猪二维码耳标、3000枚羊二维码耳标、3000枚牛二维码耳标各配置1把耳标钳和10枚耳标针。三、质量责任1、保证协议供货产品应是最新或最佳的原材料生产,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格(疫苗包括包装上印刷的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批签发报告、运输过程中温度监控记录等;二维码耳标包括耳标外观、耐用性能、字迹附着力、强度和工艺要求等),并达到采购人提出的其它要求。保证在疫苗在低温贮藏条件下运送,二维码耳标按相应标准和产品的特殊要求进行包装后运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任何质量问题负责,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验,经检测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支付)。2、在使用疫苗过程中出现的苗源反应引起的畜禽死亡或因免疫失败而导致疫情暴发的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且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1)因注射疫苗引起的畜禽副反应或死亡,经双方联合调查确认后,由供应商负责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2)在规定的免疫保护期内,免疫后的动物又发生疫情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传真通知后,要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核实实际情况,由供应商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全部费用。3、除分包1、2以外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疫苗实际成交量(按头份计算)的0.5%配送肾上腺素到指定地点,作为免疫副反应急救药品。4、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发现疫苗的副反应大或免疫效果差,采购人可根据情况在中标供应商中上下浮动10%调整采购比例;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停止采购该中标产品。5、在二维码耳标的使用过程中,按农业部《畜禽标识质量检验办法》,经抽检后被农业部通告不合格的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执行采购合同。6、如产生质量纠纷,采购人与二维码耳标供应商会同有关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查清原因,经权威部门确认是由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厂家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及标识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的规定,须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五、样品说明分包13需带样品密封入场,猪牛羊二维码耳标的数量分别不低于30套、耳标钳不低于1把、耳标针不低于10枚。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疫苗(分包1—12)1、交货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单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由中标人派专业人员随专用疫苗冷藏车押运疫苗,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专用疫苗冷藏车必须有连续温度监控仪,交货后必须向收货方和采购方提供出库单据、与实物相对应批号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中监所的批签发报告和温度监控记录表。 3、验收(1)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疫苗有效期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冻干活疫苗10个月以上、灭活油乳剂疫苗8个月以上。(2)采购人按质量标准和疫苗的具体要求,对所有疫苗进行逐件核验(包装、产品名称、文号、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贮存条件、防伪标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企业名称、批签发报告、运输过程中温度监控记录等)。采购人经核验发现该批货物不符合具体要求的,于到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通知中标人并退回该批疫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产品说明书内注意事项与瓶签说明必须一致。(4)在采购人查验货物时如数量少于定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按采购人要求决定是否补发;如数量多于定货数量,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决定接受或退货。(5)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或失效由中标人负责。(二)二维码耳标(分包13)1、交货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送达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完成生产任务,将货物按采购人要求安全送达指定地点。3、验收(1)外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NY 534-2002规定,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符合保存温度和湿度的要求,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防变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箱、包装袋表面须打印农业部规定的二维码、耳标数量、编码起止号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等其它必要的信息。由于包装和运输不善所引起的产品变质、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验收标准:农业部《牲畜耳标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要求、此次投标提供的样品。(3)中标人提供《耳标发货单》一式三份(供货收货双方各一份,采购人一份),收货单位根据《耳标发货单》验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4)收货时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货:①牲畜耳标原材料、形状、颜色、编码方式等明显不符合农业部《牲畜耳标技术规范》规定的;②经抽查,牲畜耳标质量标准低于此次招标所提供样品的;③牲畜耳标出现断裂、起泡等现象的。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培训: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承诺,协商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2、优惠承诺:按照投标人承诺为准。3、投标人需要其他详细阐明的:(1)所投货物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按生产商及国家有关规定。(2)质保期内服务基本要求:①中标人应在疫苗质保期内保证疫苗的质量,在有效期内对因检定表明是疫苗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实施更换和其它补偿,并承担所有费用,更换疫苗到达最终用户地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②疫苗的供货有效期:冻干活疫苗10个月以上、灭活油乳剂疫苗8个月以上。③二维码耳标中标人应按照用户要求的数量、交货日期、地点按期交付产品。④二维码耳标中标人应及时跟踪发货和运输过程,确保产品准确无误交付给用户。⑤二维码耳标中标人应承担发货、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坏、遗失、错发等责任。⑥二维码耳标中标人应免费为用户配备一定数量的耳标钳和耳标针,每5000枚猪二维码耳标、3000枚羊二维码耳标、3000枚牛二维码耳标各配置1把耳标钳和10枚耳标针。⑦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至少满足24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及时收回不合格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厂家自行负责,采购方应立即停止合同。⑧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宣传资料。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有关知识培训。(3)质保期外服务基本要求:中标人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产品现场,进行处理,并提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方案。4、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要求要求的详细售后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篇第二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部分。如投标人有更优质的服务内容,以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为准。5、以上内容及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运输要求”中的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清楚阐明。如投标人有更优质的服务内容,以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为准。三、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和采购价格,所有款项由重庆市财政局在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货款申请支付方法请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市级政策法规”中《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相关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3、若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正常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采购计划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其采购合同的份额由相关分包的其余中标人平分。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中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除外)或见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力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各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一)动物疫病预防用疫苗(分包1-分包12)1、投标价格(4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注:根据《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医发【2012】1号)文件规定:各定点疫苗生产企业不得采取恶意方式投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在本次招标中,分包1~11的投标价格下浮比例最多不超过农业部农明字【2009】第15号文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指导价的10%(含10%)。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视同为低于企业生产成本,其价格分为零分。2、技术部分(30分)每种疫苗按下列要求进行评定。2.1 H5N1禽流感灭活疫苗(分包1)2.1.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1.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1.3所投疫苗效价(满分16分):2012年连续5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HI抗体平均滴度(GMT)算术平均值达不到6log2的不得分,符合的得12分,每增加1个抗体滴度加1分,加到满分为止;2.1.4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3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2分。2.1.5安全性(满分4分):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4分。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1.6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项目和成果得1分,有国家产品质量相关认证的加1分,没有的不加分。2.2 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分包2)2.2.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0℃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2.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2.3所投疫苗效价(满分19分):2012年连续3批次的批签发为依据,接种后21日禽流感HI抗体平均滴度(GMT)达不到3log2的不得分,符合的得17分,每增加1个抗体滴度加1分,满分为止。2.2.4安全性(满分4分):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4分。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2.5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项目和成果得1分,有国家产品质量相关认证的加1分,没有的不加分。2.3猪O型口蹄疫双组份合成肽疫苗(分包3)2.3.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3.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3.3所投疫苗的PD50(满分17分):2.3.3.1提供2012年5个批次的批签发(共8分):5个批次在同一个月内生产的得8分,两个月内生产的得6分,半年内生产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2.3.3.2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为依据,计算2.3.3.1中所有批次疫苗OZK93、OS99或OR80的PD50平均数(共9分):分别达到6个PD50的,得5分,每高一个PD50加0.8分,加到满分为止。2.3.4安全性(满分6分):2.3.4.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3分,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3.4.2有进口佐剂使用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2.3.4.3有严重副反应或死亡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3.5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4 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S99/OZK93或OR80/OZK93、 O/GX/09-7株+O/XJ/10-11株)(分包4)2.4.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4.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4.3所投疫苗的PD50(满分12.5分):2.4.3.1提供2012年5个批次的批签发(共4分):5个批次在同一个月内生产的得4分,两个月内生产的得2分,半年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4.3.2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为依据,计算2.4.3.1中所有批次疫苗OZK93、OS99、OR80或O/GX/09-7株+O/XJ/10-11株的PD50平均数(共8.5分):OS99/OZK93或OR80/OZK93、O/GX/09-7株+O/XJ/10-11株分别达到6个PD50的,得6分,每高一个PD50加0.8分,加到满分为止;2.4.4灭活前病毒含量(满分2分):OS99/OZK93或OR80/OZK93:每0.2毫升病毒含量OS99或OR80/OZK93应分别≥107.25LD50或TCID50(以OZK93作为评分依据);O/GX/09-7株+O/XJ/10-11株:每0.1毫升病毒含量O/GX/09-7株和O/XJ/10-11株应分别≥107.5LD50或TCID50;满足条件的得1分,≥107.75的得1.5分,≥108.00的得2分。2.4.5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低于10EU/ml加1.5分。2.4.6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2.4.7安全性(满分4分):2.4.7.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4.7.2有使用进口佐剂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4.7.3有严重副反应或死亡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4.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5O型口蹄疫进口佐剂浓缩疫苗(O/MYA98/BY/2010株)(分包5)2.5.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5.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5.3所投疫苗的PD50(满分12.5分):2.5.3.1提供2012年5个批次的批签发(共4分):5个批次在同一个月内生产的得4分,两个月内生产的得2分,半年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5.3.2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为依据,计算2.5.3.1中所有批次疫苗O/MYA98/BY/2010株的PD50平均数(共8.5分):O/MYA98/BY/2010株达到6个PD50的,得6分,每高一个PD50加0.8分,加到满分为止;2.5.4灭活前病毒含量(满分2分):(O/MYA/BY/2010)株:每0.2毫升病毒含量≥107.25LD50或TCID50;满足条件的得1分,≥107.75的得1.5分,≥108.00的得2分。2.5.5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低于10EU/ml加1.5分。2.5.6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2.5.7安全性(满分4分):2.5.7.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5.7.2有使用进口佐剂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5.7.3有严重副反应或死亡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5.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6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NVDC-JXA1株)(分包6)2.6.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6.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6.3灭活前病毒含量 (满分13.5分):2012年2个月内5个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及半成品检验报告(或记录),按算术平均值计算:达到TCID50≥106.1得7分,达到106.17得8分,达到106.33得9分,达到106.5得10分,达到106.67得11分,达到106.83得12分,达到107.0得13.5分。2.6.4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低于10EU/ml加1.5分。2.6.5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2.6.6安全性(满分4分):2.6.6.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6.6.2有使用进口佐剂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6.7产品保险(满分1分):与保险公司签订产品质量保险协议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6.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项目和成果或被省级以上部门评为研究中心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或重点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认证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JXA1-R株、HuN4-F112、TJM-F92株)(分包7、8、9)2.7.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15℃保存有效期≥18个月得2分。2.7.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11个月得2分,12个月以上得3分。2.7.3 TCID50(满分11.5分): 2012年2个月内连续5个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JXA1-R株和TJM-F92株按算术平均值计算:TCID50≥105.50得4.5分,达到105.67得7分,达到105.83得9分,达到106.0得11.5分;HuN4-F112按算术平均值计算: TCID50≥105.0得4.5分,达到105.17得7分,达到105.30得9分,达到105.50得11.5分。2.7.4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 ,低于10EU/ml加1.5分。2.7.5支原体检测(满分3分):按兽药典规定的方法,提供本企业签发使用的支原体检验操作规程得1分。上述5个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证明没有支原体污染的得2分,有污染的不得分。2.7.6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7.7安全性(满分4分):提供3个省以上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4分,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7.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项目和成果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8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分包10)2.8.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15℃保存有效期≥18个月得2分。2.8.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11个月得2分,12个月以上得3分。2.8.3兔体感染量(满分9分): 2012年生产的批次中(含试生产),按平均值计算达到7500个兔体感染量的得9分。2.8.4质量控制关键点(满分10分)2.8.4.1支原体检测(满分3分):按兽药典规定的方法,提供本企业签发使用的支原体检验操作规程得1分。上述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证明没有支原体污染的得2分,有污染的不得分。2.8.4.2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8.4.3外源病毒检测(满分2分):按药典规定的方法,提供本企业签发使用的外源病毒检验操作规程得1分。上述批次疫苗的批签发报告证明没有外源病毒污染的得1分,有污染的不得分。2.8.4.4上述2012年生产批次的批签发报告,剩余水分含量按平均值计算,≤3%得1分,≤2.5%得2分,≤2%得3分。2.8.5安全性(满分4分):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4分,不完整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8.6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承担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产品科技成果1项以上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获得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重点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认证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9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分包11)2.9.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9.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9.3所投疫苗的PD50(满分10.5分):2.9.3.1提供2012年连续3个批次的批签发,满足的1分,提供4个批次的批签发的得2分,提供5个批次的批签发的得3分(共3分)。2.9.3.2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为依据,计算所有批次疫苗PD50的平均数(共7.5分):O型、亚I型的PD50分别达到6个PD50的,得4分,每高1个PD50加0.8分,加到满分为止。2.9.4灭活前病毒含量(满分4分):灭活前进行病毒含量测定,每0.2ml病毒含量O型、亚洲I型≥107.25 LD50或TCID50(以O型和亚洲I型的平均值作为评分依据)。满足条件的得1分,≥107.5的得2分,≥107.75的得3分,≥108.0的得4分。2.9.5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低于10EU/ml加1.5分。2.9.6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9.7安全性(满分4分):2.9.7.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9.7.2有使用进口佐剂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9.7.3有严重副反应或死亡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9.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10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分包12)2.10.1保存时效(满分2分):产品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得2分。2.10.2产品交货有效期(满分3分):交货时疫苗有效期为9个月得2分,10个月以上得3分。2.10.3所投疫苗的PD50(满分10.5分):2.10.3.1提供2012年3个批次的批签发,满足的1分,提供4个批次的批签发的得2分,提供5个批次的批签发的得3分(共3分)。2.10.3.2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为依据,计算所有批次疫苗PD50的平均数(共7.5分):O型、亚I型和A型的PD50分别达到6个PD50的,得4分,每高1个PD50加0.8分,加到满分为止。2.10.4灭活前病毒含量(满分4分):灭活前进行病毒含量测定,每0.2ml病毒含量O型≥107.5 LD50或TCID50、亚洲I型和A型分别≥107.0LD50或TCID50。满足条件的得1.5分,≥107.75的得2.5分,≥108.0的得4分。2.10.5内毒素检测(满分2.5分):提供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的图片、连续5批的检验报告单、提供企业签发的内毒素检验规程,证明检验过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得1分;证明低于30EU/ml加0.5分,证明低于20EU/ml加1分,低于10EU/ml加1.5分。2.10.6生产工艺及设备(满分2分):提供应用抗原浓缩纯化技术生产工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型号得1分,本企业人员在线操作图片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10.7安全性(满分4分):2.10.7.1提供不低于三个省兽医部门良好的评价证明材料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10.7.2有使用进口佐剂证明材料(2012年7月以后的有效进货合同)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10.7.3有严重副反应或死亡记录的,此项不得分。2.10.8技术革新或新成果(满分2分):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认可的重点新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30分)3.1公司综合实力、业绩(6分)3.1.1公司综合实力从企业规模、研发队伍、售后服务队伍、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说明(3分)。3.1.2提供全国业绩情况说明(3分)。2012年以来全国8个省以上中标的得3分,6-8个的得2分,4-6个的得1分。3.2售后技术服务(满分24分)3.2.1产品的运输(3分):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1分,时间上可缩短和承诺运送到区县的企业可得3分。3.2.2免费提供所投疫苗相应的诊断及抗体检测试剂盒(3分):按照中标金额的1%提供试剂盒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满分为止。3.2.3免费提供集中培训及区域培训(5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细化方案、可操作性等在1-5分之间进行评分。3.2.4免疫副反应、免疫失败、产品质量问题等处理方案(7分):3.2.4.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细化处理措施、可行性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3分。3.2.4.2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发的疫苗副反应、免疫失败赔偿承诺书原件,赔偿额度不低于中标额的15%得2分,每高5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为止,满分4分。3.2.5疫苗如发生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和承诺(3分):供应商在接到通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响应得2分,高于此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在0.5-1分之间进行加分。3.2.6技术服务证明材料(3分):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来未接到产品质量有效投诉得3分,否则不得分。4、政策性加分(满分10分)4.1投标产品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4.2投标产品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2分;4.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3-5分。(二)二维码耳标(分包13)1、投标价格(4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30分)2.1耳标原材料(满分2分):采用无毒、无异味、无刺激、无污染的塑料材料制作耳标,不用再生塑料作为制造牲畜耳标的原料,得2分。须提供2012年生产原料的检测报告和生产原料供货合同原件。未提供检测报告和合同原件的此项不得分。2.2耳标外观(满分4分):其颜色、形状、各部位规格尺寸符合国家标准样式规定,表面光洁,边缘光滑,色泽均匀。现场检查后,酌情打分,满分4分。2.3字迹附着力(满分5分):耳标编码用激光方式刻录,字迹应均匀透入耳标内部,字迹清晰,在自然环境中不褪色。现场检查后酌情打分,满分5分。2.4识读有效率、掉标率(满分8分):猪牛羊一年后耳标识读率达90%以上; 4个月后耳标识掉标率不超过3%以上的得8分。须提供使用地区省和计划单列市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详细报告和证明材料。未提供详细报告和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5耳标质量检测(满分3分):所供耳标符合农业部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相关质量判定标准。其中,耳标强度:主标和辅标结合牢固,脱落力大于200N,耳标单件整体拉伸时,耳标头和耳标面脱离的断裂力大于230N,得1.5分。耳标耐热性能:-30℃至50℃的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钳压不破碎,不应发生脱离、变形、折裂,得1.5分。2.6所投产品获国家专家或在质量提高、技术革新方面的突出成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与该产品有关的证书得8分。3、商务部分(30分)3.1生产能力(满分6分)按照农业部《牲畜耳标生产系统技术规范》规定,有固定的耳标生产车间,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注塑、打码、包装和储存车间单设;有生产耳标的进口设备,年生产耳标能力5000万套以上。须提供农业部相关机构核定的生产规模材料、厂区平面图(加盖公章)和厂区、车间实景照片。均达到的得6分,达不到的酌情扣分。3.2业绩及行业信誉(满分10分)2012年以来,在全国牲畜耳标供应方面业绩突出。以提供省级(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标合同计分,每个1分,最高得10分。3.3履约能力(满分6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须提交审计部门出具的201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计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30日内能供货到位的,得2分,未承诺按时交货的不得分。3.4技术力量及售后服务(满分8分)从投标人技术服务点设置的数量、技术人员力量、技术响应和应急管理、技术研发能力、承诺业务技术培训的规模和数量等指标酌情打分,最高得8分。注:投标人必须是农业部追溯办确定的耳标生产企业。耳标生产线与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数据中心联网,可直接下载生产任务。以上各项情况,请投标人提供详细书面报告或相关证件,所提供的各种检验报告中标后原件备查,未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相应项目评比不得分。4、政策性加分(满分10分)4.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4.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1分;4.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4.4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注:关于政策性加分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投标人为小型企业的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三、特别规定1、对于本次招标的任何一个分包,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二家,则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在二家投标人中进行评比,评标办法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2、因动物疫病的发生及疫苗生产的特殊性,分包1-11均以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其中第一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50%成交,第二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30%成交,第三名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20%成交;如果分包仅有两名合格中标人,则均按采购总量的50%成交;如果某分包仅有一名合格中标人,则均按采购总量的100%成交。3、在分包12中,以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在分包13中,以综合得分前二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其中第一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70%成交,第二中标人按采购总量的30%成交。4、各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以各自的投标报价为准。四、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签字、盖章,且对投标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中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中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中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封面不建议采用精良硬皮包装,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投标项目概算的1%,且一个项目招标,要求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20万元。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集中采购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本条(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本条(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九)政策性加分条件说明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政策的,以及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适用于政策性加分。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中标人为中标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中标人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中标人对采购文件中中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中标人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中标人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投标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十一、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渝价[2012]38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十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3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序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123…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注: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原产地、型号等)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材料费/10运输费/11税费/12……13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中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及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2培训;3.3信誉;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格式自定)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须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资料(自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