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评标以当日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2.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案例,单个案例集成服务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数量认定以框架合同数量为准。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类似项目案例须包含音视频设备或信息技术设备的集成。 (音视频设备:单扬声器或多扬声器有源音箱或音频功率放大器或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或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或监控摄像头或监视器或录像机或液晶电视等。 信息技术设备:X86服务器或路由器或IP或SAN交换机或安全设备或存储设备、微型计算机或瘦客户机等。) 2.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至少7人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集成服务工程师至少5人,其中至少2人具有CCIE或HCIE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评标以当日网站查询为准:CCIE查询网址:https://www.certmetrics.com/cisco/public/verification.aspx,HCIE查询网址:https://e.huawei.com/cn/talent/#/cert/certificate-verification);现场实施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投标方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承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