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其他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6日14: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3.8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惠,胡奇龄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56*****95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惠、胡奇龄****-********

项目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中药房改造

1批

138250

138250

2700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信用记录,《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亦可将贵公司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本公司报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在发送材料后致电我司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如投标人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文件所规定的情形而未能提供其开户许可证的,则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是投标人不存在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则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2、购买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财务

(1)电话: ****-********(2)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3、

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56*****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林惠、胡奇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惠,胡奇龄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 门诊部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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