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洗衣机、电视机招标公告
相机、洗衣机、电视机招标公告
相机、洗衣机、电视机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我中心拟对 相机、洗衣机、电视机 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供应商在北京时间 2013 年 1 月14日下午4 :30 点 之前传真(传真号码:****-*******)或密封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询价报价函(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 、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并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
3 、供应商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
4 、 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5 、 本次询价分包中标。
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交货单位:遂川县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联系方式134*****324)、遂川县大汾镇中心卫生院(联系方式137*****036)、遂川县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135*****118);交货时间以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七. 成交供应商向中心缴纳500元综合服务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7日
遂采[2013]- 04 号相机、洗衣机、电视机 询价 报价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包号
采购单位
货物名称
(三选一报价)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A
遂川县
牛头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数码相机
索尼TX300
1 台
元/台
B
遂川县大汾镇中心卫生院
洗衣机
海尔XQB75-L8
1 台
元/台
C
遂川县国土资源局
液晶
电视机
海尔LE42A
1 台
元/台
售后服务承诺: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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