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服务邀请公告 招标公告
烟气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服务邀请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度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烟气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服务邀请公告(XJ*******A)
询价单号: | XJ*******A | 询单类型: | 公开询单 |
询单状态: | 报价中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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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1-09 07:48 | 合同执行周期: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1-10 07:48 | 报名截止天数: | 2 |
(一)、标的名称:2021年度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烟气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服务
(二)、竞价简介:韶钢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需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开展运营维护服务。对韶钢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包含设备点检、校准,故障维修、易耗品及备件更换、台账记录及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检查,及在线监测站房内的其他设备设施(含空调)的维护保养,4S管理。(总包:包含运维期间数采仪前所有备品备件的更换)
(三)、技术质量要求:1、根据监测运营维护要求,执行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2、每天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接收各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上午、下午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处理,并报告韶钢能源环保部。 3、每周至少到现场对每台自动监控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数据传输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分析仪器所必需的药剂(根据仪器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期更换药剂的时间表),及时清洁监控设备和站房的卫生和必须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转移和处理水站的废液。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定期更换系统所必须的易损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按照自动监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5、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手工对比监测(不能以业主方的比对监测替代),并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进行校准。 6、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并建立备品备件更换记录台账。合同结束后,运维单位购置的未使用的备品备件由运维单位自行处理,韶钢不予有偿回收。 7、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环保部门可随时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在线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进而对在线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每月(季)结束后10天内向韶钢能源环保部做月(季)运行工作报告,陈述每个监测企业或污染源和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8、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进行手工检测,将结果记录并按要求上报。 9、当发现是电信网络问题造成在线监控系统的数据不能正常传输时,及时与韶钢电信部门沟通解决,必要时由韶钢能源环保部协调解决。 10、当污染源企业出现停产、停电以及仪器校准时,做好相应的故障状态设定及登记、报告工作,其他故障如仪器故障、设备损坏、网络故障等情况不得添加故障状态,应做好数据补足及手工监测工作。 11、当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时,作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并立刻报告能源环保部;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并自行进行手工监测。
(四)、验收要求:1、监测数据完整性:实现对污染源企业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在线监测数据完整上传至韶钢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和省市环保平台。 2、监测数据准确性、有效性: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监测数据准确性符合国家和省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准确性的要求。运维期间,由中标单位配合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或环境监测站进行的监督性比对监测;当发现中标人数据存在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合同并按要求进行通报,配合做好交接工作的,按实际运营情况支付60%的运营合同款,否则不支付运营合同款。 3、运维档案完整性: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环保部门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在线监测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进而对在线监测系统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 4、在运营期间,如上级部门(包括国家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办法和要求,中标人需配合污染源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5、每月向韶钢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工作报告。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
(一)、企业性质要求:
(二)、体系认证要求:
(三)、企业最近一年年收入要求: /
(四)、注册资金要求(万元):2000.0000
(五)、其他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需具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00万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业绩,50万废水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业绩;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气、水) 4.投标人必须在韶钢设立运营服务机构,如未设立,必须承诺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韶钢设立运营服务机构。 5.投标人负责韶钢运营服务的专职技术服务必须有废气、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上岗证,并为其购买社保或人身意外保险(6个月以上),运维人数≥10人。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运营维护所需的计量仪器仪表和相应的实验条件,关键包括便携式烟尘仪,便携式红外气体分析仪,万分之一天平等;计量仪器仪表提供出厂证明、采购合同或计量部门校准校验认证合格证明的之一。 7.投标人近5年内无受环保部门通报及行政处罚。
(一)、交货地点:---韶关
(二)、交货期要求: 2021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
(三)、其他交付要求: /
(一)、质量保证金: /
(二)、其他保证金: /
标签: 技术服务 维护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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