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住院部建设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住院部建设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二住院部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编号:SCPAXYY2021001)

因医院医院第二住院部建设项目施工需求,现对第二住院部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竞争。

一、工程名称:蓬安县人民医院第二住院部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二、工程控制价:人民币445402元(大写肆拾肆万伍仟肆佰零贰元整)

三、工程内容:主要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和附件2、工程施工图

1.新建10kV箱式变电站(500kVA)1台;

2.新建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真空断路器1台,组合互感器1台,高压表计1台,低压表计1套;

3.新建10kV电缆(ZR-YJV22-8.7/15-3*70)约120米,10kV冷缩电缆终端头2套;

4.新建10kV电缆(ZR-YJV22-0.6/1-4*120+1*70)约270米,1kV热缩电缆终端头2套;

5.新建手孔井2座,箱变基础1座,直埋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约390米;

6.新建电缆保护管(PE管 φ110)约126米(其中6米用电电缆下杆),电缆保护管(PE管 φ160)约270米;

7.新建接地系统2套;

8.相关电缆、设备及接地系统调试等内容

四、踏勘现场及报价:自行踏勘,本工程报价采取包干固定价,医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技术参数要求,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本工程质保期贰年,工程验收严格以施工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质保时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七、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4)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工程款支付: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14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后28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15日内结清给供应商。

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直至停止付款原因消除为止:

(1)工程施工有重大缺陷或明显违约行为;

(2)工程实际进度明显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3)工程进行中,有供应商应当负责的赔偿事件,经采购人提出而未获解决的;

(4)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供应商义务

(1)严格执行中、省、市、县等各级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2)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按照四川省《文明施工十二条》以及蓬安县相关规定,做到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文明施工,达到有关部门管理要求。

(5)为本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为第三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供应商必须首先用于发放民工工资。否则,若出现拖欠民工工资行为,采购人有权拒付工程款项,并报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5、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6、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

7、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违约逾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误工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拖期损失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

(2)供应商承担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达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应进行返工、整改,至直达到标准,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竣工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编制并立卷及归档包括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等;纸质竣工资料3套,电子文档1套;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9、争议的解决方式: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双方约定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报名时间:2021.1.7日9:00至2021.1.11日下午5:30内报名时将标书按医院公示内容填写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密封后交采购办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58*****935

十、开标时间:2021.1.12日上午10:00在蓬安县人民医院五楼议价室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需持身份证(并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参与开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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