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二期基础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二期基础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娄底经济开发区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二期基础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经济开发区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已由娄底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经开发改【2009】6号和娄经开发改【20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娄底经济开发区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二期基础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娄底经济开发区涟滨办事处境内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4 建设规模:吉星安置基地基础工程为63 栋安置用房的人工挖孔桩或独立柱基、基础梁及±0.0以下砌体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民福安置基地基础工程为13 栋安置用房的人工挖孔桩或独立柱基、基础梁及±0.0以下砌体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同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吉星安置基地和民福安置基地二期基础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或独立柱基、基础梁及±0.0以下砌体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登记证;

3.3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监项目;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7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2〕291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将所投标标段的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星和民福安置地基础工程监理”,如没有注明是“吉星和民福安置地基础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6.2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府旁)。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金谷大市场西门

联系人:刘女士、黄女士

电 话:****-******* 152*****755

监管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9*****805

监管单位:娄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0*****7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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