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公交关于龙岗横岗片区公交场站租赁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东部公交关于龙岗横岗片区公交场站租赁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东部公交拟在龙岗横岗片区横岗中心小学周边公开招租具备公交车辆停放、运营的场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场地要求
(一)地块位置
在横岗中心小学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富康路95-1号)直线距离不超过5公里范围内租赁具备公交大巴通行的道路条件的场地。
(二)场站用地性质要求
土地性质必须为允许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高压线走廊、水源保护土地、林地和基本农田。
(三)场地面积
需求面积(场地+建筑物)约1560㎡。
(四)场站最低使用年限及要求
场站最低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五)功能需求
1.形状规则、方正,适合用作公交场站;
2.具备满足公交大巴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出入场站道路畅通、便利,满足公交车出入,无路况安全性隐患;
3.地块需具备封闭管理、独立使用条件,保证场地使用的唯一性;
4.场地要求:场站需硬化,地面硬化水泥厚度≥20cm,标号C30(钢筋φ8,间距200mm),合理配置场地给排水系统,按我方要求配置调度发班室、司机休息室、厕所等站务用房(约100㎡)、具备场站进出口。
5.场站通电、通水,满足办公需求。
二、响应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响应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响应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四)响应人须拥有其所提供地块的合法所有权或唯一使用权,且承诺所提供地块产权及使用权清晰无纠纷(附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由响应人负责场站设施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场站开发、设计、勘探、报建及建设等费用。
(二)响应人按照采购方需求完成场站配套设施建设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场站租赁合同,并支付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三)合同期内场站地面及建筑物维修保养工作由成交方负责免费提供。
(四)成交方须按照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合同版本签订租赁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以上一至三项均为不可偏离项,如满足上述条件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往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六分公司报名。
(二)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沙新路二巷22号东部公交六分公司。
(三)联系人:陈桂贤;联系电话:133*****444。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注册经营场所证明;
5.地块概况(附场地红线图、场地现状照片);
6.响应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7.响应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8.响应人须拥有其所提供地块的合法所有权或唯一使用权,且承诺所提供地块产权及使用权清晰无纠纷(附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9.所提供地块需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响应人需出具所提供地块的安全评估报告。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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