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西区)招标公告
东、西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西区)招标公告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市吴中区城区河道管理所 的 吴中区东、西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西区)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西城区,西塘河以西、吴中西路以南、京杭运河以北、盘蠡路以东区域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河道整治3464米(包括:后坟村河、九曲港、葛庄河、大坟桥河),清淤土方31461立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招标金额:228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3-1 至 2013-5-1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 吴中区东、西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西区) 228.00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属于预选承包商水利-Ⅱ、Ⅲ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59万元及以上的城区河道清淤工程(采用干河施工、干河验收,须提供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具体以2010年1月以后竣工为准。
(10)本工程排泥场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排泥场的有关资料(包括排泥场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排泥场所在管理单位允许堆泥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周围环境的图像资料);未落实淤泥堆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无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3-1-8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3-1-14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3-1-8 上午 09:00 至 2013-1-1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1-14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1-14 15:00
7. 备注: (一)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复印件;
(3)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含传真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
(5)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须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甲方联系方式)。
(6)排泥场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排泥场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排泥场所在管理单位允许堆泥证明资料及其周围环境的图像资料);未落实淤泥堆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报名单位必须是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水利预选承包商范围内的企业且符合本公告相应组别要求,否则不得通过。
(8)提供的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9)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预审材料箱。在开标时须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8. 招标人地址: 太湖东路199号
联系人: 陈晓奇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 代福勇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15011 E-Mail: xinyigczj@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 代福勇 性别: 男 卡号: 苏招(信)E1034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苏招E1034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1-8 至 20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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