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中心血站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涪陵区中心血站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涪陵区中心血站委托,对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商品名称及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第一包
移动式采血屋 一台
45
0.45
第二包
血液储存冷库 四台
74
0.74
二、项目编号:涪招采G2012-43
三、资金来源部分属于财政资金、部分属于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支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第二包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
1、国内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交的资格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2.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境外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和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于以上所列举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对照查验。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1 月8日起。
(二)招标文件下载地点及方式:“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中心血站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doc
(三)招标文件售价:第一包人民币200元、第二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四)投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正。
(六)开标时间:2013年1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正。
六、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但现金不受理)。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三)投标保证金查验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随身携带,开标现场出示
七、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
八、联络信息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中心血站
联系人:勾先生
电 话:189*****866
(二)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3)********
(三)保证金退付
联系人:常先生
邮 编:408000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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