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铜标牌制作并安装招标公告

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铜标牌制作并安装招标公告

利辛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铜标牌制作并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XZTBCG2013X018

利辛县招投标中心受利辛县教育局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利辛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铜标牌制作并安装询价采购项目,欢迎有意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参与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利辛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铜标牌制作并安装。

(二)具体技术要求:铜质材料的厚度为0.5mm。标牌尺寸为700mm(长)×500mm(宽)×27mm(厚),需提供样品,样品的材质、大小、版式、字体均以利辛县教育局提供的样品为准,不得任意改动,如有改动,拒付制作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制作方自行承担。

(三)两种安装方式:1、悬挂在大门柱上或者大门旁的墙上:先用与标牌等宽的木条钉在学校大门的门柱上,再把标牌镶嵌在木条上,用四颗钉固定即可;2、悬挂在大门上:制作四颗专用螺栓固定在大门的钢筋上或者铁皮上。

无论哪种悬挂方式,必须美观、大方,高度与环境相适应,且水平悬挂。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价约11.5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供应商必须具备广告牌制作发布能力;(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询价要求

供应商前来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五、询价文件领取地点

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假日休息)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扬天汽贸城院内)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报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采购部。

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扬天汽贸城院内)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德军 采购联系人:束家林

电话:****-*******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利辛县青年路861号 联系地址:利辛县教育局

邮编: 邮编: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招标服务中心

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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