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示范区2012年度工程招标公告
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示范区2012年度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示范区2012年度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示范区2012年度项目工程已由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对建设方案进行批复,并以鄂水利资复【2012】3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招标人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夷陵区分乡镇、雾渡河镇及远安县的荷花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牌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示范区2012年度项目工程(合同编号:HBHSZY12-SG-1);
2.3本工程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9、2010、2011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5)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造价工程师及五大员等)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造价工程师及五大员属于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2月19日09:3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
5.1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19日09:30 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9 时 30 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6.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82号
联 系 人: 曹 洪
电 话:139*****085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 娥
电 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