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Q********814
工程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1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1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814
宿迁市公安局的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经宿发改[201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府新区,洪泽湖路南侧、市公安局西侧。
1.2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4242平方米,包括地上23层建筑面积23556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687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026平方米),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屋面层高度92.95m。本次设计规模:约11000m2。
1.3工 期:设计工期:40日历天。完成整套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概述、装修效果图、材料设备选型、工程预算以及明确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能够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业主认可转入施工图设计后十日内
第二次付费 50% 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后一周内
最后一次付费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
注:1、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的设计。
设计范围: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4.2.1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以下类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3企业业绩、信誉:2009年9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成单体装饰装修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包含完整设计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09年9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成单体装饰装修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包含完整设计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2年 6月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4.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4.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1 月 9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月 15 日下午17 时 30 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9 日至1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 30分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方舟”九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购买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标后面谈。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2号
联系人: 周红珠
电话: ****-******** 传真:****-********
E-mail:zhz239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D1幢4-306室
联系人:罗明
电话: ****-******** 134*****520
传真: ****-******** E-mail:luom@jcec.cn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814
宿迁市公安局的宿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经宿发改[201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府新区,洪泽湖路南侧、市公安局西侧。
1.2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4242平方米,包括地上23层建筑面积23556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687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026平方米),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屋面层高度92.95m。本次设计规模:约11000m2。
1.3工 期:设计工期:40日历天。完成整套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概述、装修效果图、材料设备选型、工程预算以及明确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能够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 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业主认可转入施工图设计后十日内
第二次付费 50% 通过施工图专项审查后一周内
最后一次付费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
注:1、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的设计。
设计范围: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4.2.1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以下类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3企业业绩、信誉:2009年9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成单体装饰装修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包含完整设计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09年9月1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成单体装饰装修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包含完整设计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2年 6月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4.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4.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1 月 9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月 15 日下午17 时 30 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9 日至1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 30分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方舟”九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购买设计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标后面谈。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2号
联系人: 周红珠
电话: ****-******** 传真:****-********
E-mail:zhz239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D1幢4-306室
联系人:罗明
电话: ****-******** 134*****520
传真: ****-******** E-mail:luom@jcec.cn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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