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31851.5m2。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8527.4m2,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83324.1 m2。 1#-10#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上均为32层,其中2#、5#-8#楼为地下2层,1#、3#-4#、9#-10#楼为地下1层。地下车库与配套工程为框架结构,其中地下车库局部为2层。
2、建设地点:宜昌市唐家湾村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城东大道(北辰明珠)安置房1#-10#楼及地下室、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含建筑、装饰、安装、配套设施等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电梯、消防、通风、室外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及边坡支护等全部工程)。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总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4、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累计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务(须提供监理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且是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
(2)200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累计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务(须提供监理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且必须为市建筑业协会有效备案手续上登记的备案人员,拟承担岗位与备案证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登陆宜昌市建设网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对照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对比核查,如发现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备案信息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
年1月29日17:00时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企业帐号及密码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下载时间为 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29日17:0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上午09:3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1月9日。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盛宁
电 话:****-*******-***
网 址:http://www.xygczx.com

2013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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