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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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铜川市新区医院委托,对铜川市新区医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次谈判要求的公司前来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采购机构: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谈判文件编号:TCZFCG─*******
3、采购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采购
4、谈判内容:笔记本电脑
5、谈判方式:此次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6、评审方法:最低报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7、采购单位及工程地点:铜川市新区医院指定地点。
8、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
(2)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谈判供应商红章的复印件);
(3)响应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谈判文件时对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红章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给谈判文件。谈判大会报名须将以上所有资质原件单独封装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评委小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响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程序。资质复印件附在每份响应文件中(包括正、副本)。
9、谈判文件的领取形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采取集中发放形式,即于2013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中心1005室领取。
1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1月17日上午9:30;
谈判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 1月17日上午9:30整
谈判地点:铜川市财政大厦1005室
11、货款结算:
(1) 合同签订完毕,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使用方会同采购中心及专业工程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项目款。
(2)滞留合同总款10%的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无息付清。
12、谈判组织单位: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部分联系人:周栓成 电话:139*****988
商务部分联系人:郑清泉、阎青 电话:0919—*******
地 址:铜川新区财税大厦1005室
邮 政 编 码:727031
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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