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第三次)招标公告

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第三次)招标公告

成都市: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13年1月28日10时0分截止)

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0773-1241GNSC12849-3
公告日期:
2013年1月7日14时1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服务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景观照明设施的守护巡查、清洁保洁、日常维护检修、安全保障、电气测试、临时启闭控制、设施迁改拆除、专用变压器维护等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3章“主要服务规范及要求”。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成都的,应在成都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机构证明);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明);
4.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明);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年01月07至2013年01月1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1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月28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楼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评标室。
开标日期:
2013年1月28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楼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评标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冯先生、高先生、陈女士
其它内容:
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拟对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73-1241GNSC12849-3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二环路九座立交桥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日常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景观照明设施的守护巡查、清洁保洁、日常维护检修、安全保障、电气测试、临时启闭控制、设施迁改拆除、专用变压器维护等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3章“主要服务规范及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成都的,应在成都有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机构证明);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明);
4.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明);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3年01月07至2013年01月14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3个月);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7、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
8.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证明文件;
9、业绩、服务机构地点证明文件。
注:以上1、3、4、5、6、7、8、9项各收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第2项收一份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楼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评标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
邮政编码:61006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冯先生、高先生、陈女士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备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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