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FZYG-13-08)公开招标公告~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该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内容:麻醉机 二台、 监护仪(原装进口) 三台
采购预算价78万元(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项目招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除外)审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取消纸质招标文件,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从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dxzbtb.cn/),标书每套售价300元(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应在开标前一天16:3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入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上饶银行东乡县支行 银行账号:****************78
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1 月29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378号)。


采购单位:东乡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女士 卢女士 联系电话:137*****253 139*****066 0794- *******
传真:0794-******* 邮编:344000 电子函件:fzyangguang@163.com
(正式)东医麻醉机公招招标文件.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东乡县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FZYG-13-08编制单位: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一月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货物及商务需求..........................10一、 货物清单................................10二、技术要求.................................10三、 商务需求................................12第四章 评分标准表..............................13第五章 合同条款................................13一、 一般条款................................13二、 合同特殊条款............................16第六章 合同格式................................17第七章 附件....................................17一、 投标函..................................17二、 投标一览表..............................18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18四、 技术规格偏离表..........................19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19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七、 业绩表..................................19八、 制造商授权书..........................20第一章招标邀请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麻醉机等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及商务需求”。2、投标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4)、本项目招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标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除外)审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购买招标文件: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取消纸质招标文件,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从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即视为报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dxzbtb.cn/),标书每套售价300元(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应在开标前一天16:3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入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收款单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上饶银行东乡县支行 银行账号:****************78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1 月29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县恒安西路378号)。采购单位:东乡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艾女士卢女士联系电话:137*****253 139*****0660794- *******传真:0794-*******邮编:344000电子函件:fzyangguang@163.com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人名称:东乡县人民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3.3投标单位有健全的国内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3.4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评分标准表第五章 合同条款第六章 合同格式第七章 附件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澄清要求,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投标截止时间7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0、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装规范。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1.1商务部分的构成11.1.1投标函(统一格式)11.1.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1.1.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11.1.4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11.1.5投标单位情况介绍(自行编写)11.1.6投标单位服务承诺(自行编写)11.1.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自行编写)11.2技术部分的构成11.2.1技术规格偏离表(统一格式)11.2.2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品牌、型号和国别)11.2.3安装及验收标准11.2.4所投新产品的宣传彩页(原件)11.2.5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11.2.6操作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对象及数量、培训内容时间、培训环境要求及费用11.3投标单位的相关资料部分(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1.3.1法人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1.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3.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1.3.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1.3.5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1.3.6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11.3.7制造商授权书(统一格式)(原件),产品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1.3.8投标单位销售业绩表以及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的首页、货物数量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11.3.9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12.2投标人要按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12.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可对采购货物中的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12.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2.5为了保证质量,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须按“第一章招标邀请第4项”规定提交并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13.3任何未按第13.1和第13.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13.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13.6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中标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或(5)招标机构在宣布预中标单位之后,预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单位资格。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90个工作日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投标人应准备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叁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3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5.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5.5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叁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6.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16.3投标人应将16.1条和16.2条的所有信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16.4内外层信封均应: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6.5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7.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9.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9.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0.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品牌、数量、投标总报价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1、评标委员会和评审方法21.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1.2评审方法: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依据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投标报价和服务,按评分标准进行评议,得出综合评分,依法确定出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表)21.3预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综合评分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能力。22、投标文件的初审2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及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22.2初审时,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2.3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格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提交投标书的或未提交投标一览表的;(2) 未提交投标分项报价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3) 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4)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6)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7) 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 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22.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投标的澄清: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4、投标的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4.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除根据第12条款规定考虑投标人投标报价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交货期;2)投标文件中申报的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3)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4)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5)配套设备的齐全性; 6)投标人在买方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7)投标人投标货物的业绩及经营信誉。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除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前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六、授予合同26、资格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建议预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26.2在审查建议预中标供应商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26.3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建议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27、公示:评标结束后,将在政府采购规定的网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网址:www.jxzfcg.gov.cn)。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授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取消招标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29.1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且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3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3.4条和第13.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29.4 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和委托他人生产制造。30、签订合同30.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中标单位应按中标经济合同履行,不得更改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实际需要需追加中标经济合同中同一标的的产品时,须在不改变中标经济合同其它内容的条件且通过政府采购部门的批准下进行追加采购,并签订中标经济合同补充合同;追加采购金额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1、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类招标100万元以下按中标金额的1.5%、100-5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1%比例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中标单位须按预中标通知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如未按第3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3.5条规定没收。第三章:货物及商务需求一、货物清单 (采购预算价78万元)麻醉机二台、监护仪(原装进口) 三台二、技术要求(一)麻醉机技术要求:*一、进口品牌整机通过FDA或CE认证。二、麻醉呼吸机:1、气动电控*2、原装进口一体化安全上升式风箱,适用于成人、小儿,使用时无需更换,具有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3、通气方式:IPPV.SIPPV.手动;4、呼吸频率:4~99次/min;5、吸呼比2:1~1:8;6、潮气量:50ml~1500ml 7、吸气触发压:-0.1KPa~-0.9Kpa; 8、系统顺应性:不大于4ml/100Pa; 9、分钟通气量:不小于18L/min; 10、最大安全压力:不大于6KPa三、.呼吸回路:*1.原装进口集成回路,耐134摄氏度高温高压消毒.2.泄漏测试:按FDA测试标准 3.APL阀调节范围:0.2~6KPa; 4.吸气阻抗≤0.6KPa; 5.呼气阻抗≤0.6KPa; 6.CO2吸收罐容量:可装约1000g散装吸收剂。四、蒸发罐:1.进口蒸发罐 2.具有温度,压力,流量补偿功能五、主机:*1.备用电源,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2.工作气源 a)氧气供气压力:0.45MPa±0.05MPab)笑气供气压力:0.45MPa±0.05MPa 3.流量控制 a)氧气:0.1L/min~10.0 L/min b)笑气:0.1L/min~10.0 L/min4.快速供氧 35L/min~75L/min5.显示屏,高清晰、高亮度TFT真彩屏六、安全标准:*气电分离,克服了富氧环境七、监测和报警性能: 1.通气量监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 2.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平均气道压,*3.持续气道高压报警 4.气道压力上下限报警: 5.潮气量上下限报警: 6.分钟通气量上下限报警: 7.电源故障报警:断开交流电源,会有大于30S的声音报警; *八、所投标产品该型号技术成熟,投放市场4年以上。(二)心电监护仪技术要求:1 主机结构:*1.1 原装进口*1.2 功能结构:功能模块插件式可升级,可支持单参数插件*1.3 显示屏≥12.1英寸彩色液晶SVGA显示屏1.4 显示方式:1.4.1 波形:同步显示波形道数≥41.4.2 菜单:中/英文1.4.3 分辨率≥800*600*1.4.4 数据显示:心电/呼吸/血氧/血压/脉搏/双有创/呼末主路二氧化碳(共3台监护仪,其中2台监护仪配有:心电/呼吸/血氧/血压/脉搏/呼末主路二氧化碳;其中1台监护仪配有心电/呼吸/血氧/血压/脉搏/双有创/呼末主路二氧化碳)1.4.5 同步标识1.5 操作功能:旋钮式操作1.6 心电1.6.1 导联和显示:5导联线,可用5电极进行同步12导联监测1.6.2 扫描速度:6.2512.525mm/秒1.6.3 心电定标:1mv1.6.4 ST段检测分析功能:实时ST段同步分析,有ST段的地形图1.6.5 心率失常分析功能1.7 心率1.7.1 测量范围:15-300BPM1.7.2 精度:1%1.7.3 分辨率:1BPM1.8 无创血压1.8.1 测量方式:电子震荡法1.8.2 测量单位:收缩压舒张压 平均压 mmHg1.8.3 工作方式:手动/自动/连续1.8.4 自动循环测量:1-120分钟可选1.8.5 过压保护设置:成人、儿童及新生儿分段保护1.9 血氧饱和度1.9.1 测量范围:0-100%1.9.2 精度:4%*1.9.3 传感器:波长范围:500-1000毫微米发射能量:≤15mw,耐久性硅胶指套探头1.10 脉搏1.10.1 测量范围:30-300 BPM1.10.2 分辨率:1 BPM1.10.3 精度 : 1%1.11 呼吸1.11.1 测量方式:阻抗法1.11.2 测量范围:成人/儿童:0-120 rpm 新生儿:0-170 rpm1.11.3 分辨率:1 rpm1.11.4 精度:3 rpm1.11.5 窒息报警功能:10-40秒1.12 记忆1.12.1 记忆时间:1-45小时所有参数1.13 报警功能1.13.1 心率报警:可设置上、下限1.13.2 连接报警:导联脱落,探头脱落1.13.3 呼吸报警:可设置上、下限1.13.4 NIBP报警:可设置上、下限1.13.5 SPO2 报警:可设置上、下限1.14 电源:交、直流两用1.14.1 内置可充电电池,使用时间≥2.5小时1.15 有较强的抗肌电干扰和抗高频电刀干扰1.16 标准的网络连接功能三、 商务需求除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和“合同特殊条款”的商务需求外,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总体要求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采购需求是本次采购的最低需求。交货、完工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中标货物按通知的数量送达指定地点,且负责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及安装、调试地点用户指定地点质保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质保期内费用全免。质保期过后,终身成本价维护。备注投标文件须附所投产品及服务的详细报价单。第四章评分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评价因素量化,其评价结果以分值表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项目分值价格评分(40分)根据投标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分(50分) 技术参数(5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0分;带“﹡”的参数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7分,其余参数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允许正偏离)扣完为止。商务评分(10分)质保期(3分)满足招标文件的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的每超过6个月加2分,最多为满分(3分),不满足文件要求商务评分为0分。售后服务(2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制造商在江西省境内设有分公司,确保服务及时到位,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标书制作 ( 1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的完整性和装订等情况酌情在0.1-1.0之间打分。交货及完工期(1分)满足招标文件的1分,不满足文件要求商务评分为0分。业绩(3分)投标单位所投标的品牌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得1分,最多为3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的(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为依据]合计(100分)以上商务及技术部分若未达到相关要求,评委根据情况可酌情扣分。第五章 合同条款(一)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应配备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运行有关的本地化辅助服务,如提供技术协助、售后服务、培训和其它相关的义务。1.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程序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答疑记录中最优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交货期、完工期:由买、卖双方在具体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6、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及移交见合同特殊条款。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7、质量保证7.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保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功能和维护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7.2买方根据相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确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作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7.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7.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7.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8、检验8.1在安装前,生产厂家应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和运行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8.2产品现场安装后,买方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答疑记录为依据对产品进行功能检验。如发现产品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安装运行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8.3如果产品与合同不符,或在第7条规定的在使用过程中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9、索赔9.1买方有权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9.2在根据合同第8条规定的检验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9.2.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检验费、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其它必要费用。 9.2.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及买方所遭受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9.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就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9.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延期交货10.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0.3如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和(或)终止合同。11.违约赔偿: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1~2个工作日,按合同金额的2%计收;每迟交3~5个工作日,按合同金额的5%计收;但延迟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果卖方在超过10个工作日后仍不履行合同,买方可要求卖方按合同款的5%支付违约赔偿费,同时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2、收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3、争议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买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4、违约终止合同: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样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5、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7、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适用法律: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20、合同生效及其它21.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1.2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卖方执一份,买方、招标机构各执两份。2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一个组成部分。(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投标须知及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1、定义 买方(本合同买方):东乡县人民医院 卖方(本合同卖方):中标单位 现场: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安装和运送地点。2、技术规范 投标时所有技术规格偏离均需编成技术规格偏离表。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第三章货物及商务需求”。4、验收 4.1卖方负责将本次采购的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派专业安装调试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达到验收标准并书面通知买方组织验收。4.2安装、调试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卖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成后自费搬走。4.3安装、调试: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4.4在收到卖方验收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依照有关标准、合同及相关附件要求组织进行最终验收:逾期未组织进行验收,视同验收合格。4.5相关检验检测和验收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5、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30天后以电汇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60%的货款,正常使用半年后再付设备款的30% ,余款 10% 在正常使用 1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6、技术资料: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7、如遇厂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须与采购方做好移交手续。本合同、协议继续有效。8、售后服务及其他 8.1卖方必须对其所有投标产品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免费维修,材料全免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质保期过后,终身成本价维护。8.2维修响应时间:在每天7:00~19:00期间,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维修人员必须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其余期间,维修响应时间为3小时,维修人员必须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应对故障进行及时检修。 8.3如果产品故障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单位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项目单位使用,直到故障产品修复。9、培训: 由中标单位安排有关专业及使用方面的专家对采购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相关开支由中标单位承担。通过培训必须能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对设备有较全面的了解,并熟悉掌握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第六章合同格式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以FZYG-13-08的招标文件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定(卖方)为中标单位。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A、招标文件B、投标文件C、答疑记录D、中标通知书 E、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1、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开标一览表。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整)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5、交货期、完工期及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完工期按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交货地点见开标一览表。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买方名称(印章): 卖方名称(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附件附件一投 标 函招标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FZYG-13-08,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1)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2)商务部分 (3)技术部分(4)投标单位的相关资料部分 (5)按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投标保证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即(文字表述)。2、投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工作日。5、如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投标单位同意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投标方代表签字:投标方名称(公章): 日期:附件二投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项目编号:FZYG-13-08序号货物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完工期交货及安装调试地点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 (¥:) 投标报价人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1、除了投标文件中应有此表外,此表还应按“投标单位须知”的规定密封提交。2、报价须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运行、调试、检测、培训等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培训是指熟练掌握产品的维护、使用、操作等必须进行的所有培训。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FZYG-13-08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单价合计交货期、完工期交货地点质保期总报价(大、小写): (¥:)投标报价人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 1、报价须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运行、调试、检测、培训等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培训是指熟练掌握产品的维护、使用、操作等必须进行的所有培训。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FZYG-13-08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投标报价人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项目编号:FZYG-13-08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报价人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投标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东乡县人民医院麻醉机等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七业 绩 表投标货物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总价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总计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注:以上表格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附件八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致:(招标公司)(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⑴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⑵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共同和分别承担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⑶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