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路管理局路面铣刨机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委托,拟对广元市公路管理局路面铣刨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四川标禾政采招[2012] 07号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公路管理局路面铣刨机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广元市公路管理局拟采购路面铣刨机(130型)1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七、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09:00-17:00在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新视界广场一幢5-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提供邮购服务。
九、服务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有效证明、证件:
(1)购买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件证明资料;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的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福德酒店(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55号)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号
联 系 人: 向先生
电 话:
****-******* 传 真: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新视界广场一幢5-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