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省平江县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平江县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已经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2]1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代理人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平江县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平江县冬塔乡。
2.3工程类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5.0公里,大堤加高1.14km;护岸护坡9.84km,河道清淤0.98km;穿堤建筑物加固(加固16处穿堤涵洞进出口、新建1处穿堤排水涵、新建80处民居排水涵);跨河建筑物改造(2处溢流堰改为翻板闸门、修缮1处水毁倒虹吸管、新建3处止沙堰)。工程建设总投资149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土方填筑、护岸工程、建筑物加固改造、河道疏浚工程等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8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9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1]88号文)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完成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认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在长沙市劳动西路342号有色大厦A栋602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电脑打印,注明工程名称,手写不受理)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近五年内两个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查询官网、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书)原件,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业主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岗位证书(原件);
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合格有效的网上信息查询资料;
⑩诚信协议书(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提供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诚信协议书留原件)。交招标人留存,供评审核验。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如上述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平江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5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342号有色大厦A栋602室招标二部
联 系 人:郭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
诚信协议书
招标人:平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湖南省平江县昌江河冬塔-南江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招标人和投标人特签署本诚信协议书,就有关事项协议承诺如下:
1、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廉洁自律,不接受不索要任何投标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人的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不向任何人采用打招呼或明示暗示等非法手段操纵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任何外来影响包括领导干部等明示或暗示的招呼;不向招标代理公司施加任何违法的影响和压力;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2、投标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廉洁自律,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邀请和资助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保证按照有关规定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违规出借资质;保证不相互串标、围标;保证不弄虚作假;保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之前没有任何在建项目。
3、本工程施工期间采用指纹考核制度,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应通过指纹考核验明身份,并承诺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0天。
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工程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因投标人未对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条件了解而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对已确定的合理定价进行变更,招标人(发包人)概不认可,该风险由投标人(承包人)承诺自行承担。
5、若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招投标规定进行处罚。
招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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