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窗口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 月19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GC-2020-024
2.项目名称: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7800.00元
(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延安新区绿地规划优化提升实施评价与建设控制引导方案编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7日00:00:00 至2021年3月31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附2019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4)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资产负债表;若供应商为非企业、事业单位,只须提供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或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养老)证明及劳动合同;
3.3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①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③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磋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 月7 日至2021年1 月13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提供3份)前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02室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 月19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 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 月19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贾栩
联系方式:173*****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尧
电 话:****-*******
传 真:****-*******
邮 箱:********7@qq.com">********7@qq.com
附件:
介绍信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员工同志(身份证号:)前往你司办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请接洽。
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注:后附被介绍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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