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公 告
项目编号:莆立信招[2012]161号
1、莆田第二十四中学拟建的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台阶附属工程(台阶及旗台)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投资概算:约17.6万元
招标范围:预算书中的内容 资金来源:拨款
建设地点: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内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是荔城区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投标申请人企业在职人员,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等级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并同时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http://www.lcpz.gov.cn/)发布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图纸时不记名,也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招标人:莆田第二十四中学 (盖章)招标代理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盖章)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传真:138*****017 电话/传真: ****-*******
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台阶附属工程(台阶及旗台) 招标文件招 标 编 号: 莆立信招[2012]161号 项目名称: 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台阶附属工程(台阶及旗台)招 标 人: 莆田第二十四中学(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2013年1月8日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台阶附属工程(台阶及旗台)1.2建设地点: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内1.3建设规模:约17.6万元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质量标准:合格1.6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1.7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1.8 资金来源: 赞助资金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从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招标信息,需要施工图纸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荔城区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内的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3.2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3.3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7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9]115号、莆招投标办[2009]17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9]115号文件执行。(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9现场踏勘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3 年1月 17日17:00前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2013年1月18 日17:00前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12工程预算价176681元(人民币)。13工程发包价136680元(人民币)13.1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预算价-税金)×(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176681元-5831元)*(1-20%)=136680元],为136680元(人民币)。13.2本工程下浮率为20%。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有关人士赞助,届时工程款直接用现金拨付,中标单位出具收据即可,故本招标项目的税金应按实核减。14合同承包价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15投标保证金1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是按照《关于实行区级预选承包商库入库企业预缴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荔发服﹝2011﹞02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未按(荔发服﹝2011﹞02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15.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2%计)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 投标工期及质量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17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7.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闽建筑[2005]25号文件调整工程管理费率通知、闽建筑[2005]15号文件调整利润率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10]27号)。闽建筑[2009]3号文件关于停止计取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闽建筑[2010]38号文关于发布《外墙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等30项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1]6号文关于调整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2]37号文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12]4号文关于对[2011]37号文人工单价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2]4号文关于工程税金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12]9号文关于费用定额调整的通知。2010年版莆田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2010年莆田市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莆田市2012年8月份(上旬)材料价格,福建省2012年第3季度机械台班。17.2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 2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17.2.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17.2.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17.2.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17.2.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17.2.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17.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17.4本工程税率按3.413%计取。17.5劳保费用按丁类计算。17.7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18工程合同价控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⒈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⒉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⒊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⒋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二)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三)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⒈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⑴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⑸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⒉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⑴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1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2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2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钢筋:首钢、三钢、中钢水泥:“三德” 牌、 广平“岩城”牌、“红狮”牌(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2投标文件的组成2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2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3)企业资质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4)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 月21日9 时 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会议室。24.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五)开标、评标、定标25 开标25.1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将从中抽取1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投标人的程序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为投标人的代表号,招标人先后抽出10个球,每次抽出的球号与投标人的顺序号相同的,该家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程序。25.2开标会定于2013年1月 21 日9 时 00 分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5.3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6.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6.2.1非荔城区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26.2.2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6.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26.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6.2.5未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或复印件提供不全的;26.2.6提供的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7 确定中标人2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7.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7.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7.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28中标通知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30 履约担保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施工企业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的3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3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一个月内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自然灾害外的一切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没有 五、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8%。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50%(含工程预付款)时,工程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七、担保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八、工程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1年;(5)其他约定: 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莆田第二十四中学台阶附属工程(台阶及旗台)投 标 文 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4)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复印件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承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5、我方承诺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检察部门无行贿犯罪记录。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基建专户。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投 标 人:(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 年月 日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