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修缮工程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拨款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招标人要求中标企业按投标文件确定的《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建立工程项目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本工程中标后必须专职驻工地,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9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城北校区修缮工程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各项目施工顺序根据招标人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
2.6.3.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获得2012年度南平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的施工企业。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或南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无中标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月11日至201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瓯代表处(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若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 2013年 1月17日至 1月 21日17:00时前还需报名的,可以报名,但因错过招标文件澄清的有效时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 月 21 日下午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职业中专的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月 22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项目经理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身份核验,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 建瓯市水西路,邮编: 353100 ;
电话:139*****698
联系人:张应云。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瓯办事处地址: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邮编:3531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萨先生、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040029585
开户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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