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旧货调剂中心经济适用房1#、2#、3#楼工程招标公告
利民旧货调剂中心经济适用房1#、2#、3#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利民旧货调剂中心经济适用房1#、2#、3#楼工程已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以驻政文[201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利民旧货调剂中心,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仓库路北侧家属院,建设内容及规模:1#楼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3348.6㎡;2#楼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3689.14㎡;3#楼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3689.14㎡。工程估算价85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确定范围为准)。
2.3、标段划分:无
2.4、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380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叁级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资质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外省或外市企业还需具有以下手续:①外省施工企业需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②省内市外的施工企业需到驻马店市住建局进行认证备案。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具备以上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3年1月 11 日 8 时至 2013年 1月 17 日 17 时30分。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联系人:王咏谊 联系电话:****-*******。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可从驻马店市维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领取时间2013年1月11日 8 时至 2013年1月16日 17 时30分。
地点:驻马店市文化路西段419号(市中心血站向西大约100米路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利民旧货调剂
中心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利民旧货调剂
中心家属院
联 系 人: 孙铁军
电 话: 137*****875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维信招投标代理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文化路西段419号(中心血站向西100米)
联 系 人: 郝飞翔
电 话: ****-*******
备案意见: 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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