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枝江市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五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省财政厅以鄂财建发[2011]328、鄂财建发[2012]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枝江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枝江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枝江市仙女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上游砼护坡、下游草皮护坡、增设下游排水设施、坝体深层搅拌桩防渗工程、输水涵管进出口拆除重建及溢洪道加固工程等。
2.2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五标段:
枝江市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五标段(合同编号:ZJMQTSK-SG-5)梅冲、青春一库、桃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3本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并且业绩中有坝体深层搅拌桩施工内容;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9、2010、2011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6)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本省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属于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及五大员等)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造价工程师及五大员属于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为无效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3第一、二、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月 11 日至 2013 年2月 22 日 09:3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
5.1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 年 1月21 日至 2013 年 2 月 22 日 09:30 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2月 22 日 9 时 30 分。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6.2 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枝江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依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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