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品 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包1 | 超声刀 | 1台 | 40 | 聚焦超声妇科治疗仪 | 1台 | 45 | 双极电凝抓钳 | 2台 | 8.5 | 自动归位型直身持针器 | 2台 | 6 | 包2 | 手术床 | 1台 | 42 | 手术灯 | 1台 | 18 | 包3 | 高频射频电波刀 | 1台 | 12 | 包4 | 宫腔镜 | 1台 | 5 | 包5 | 婴儿辐射保暖台 | 1台 | 3 | 包6 | 腹腔清洗工作站 | 1台 | 20 | 包7 | 全自动加样和洗涤系统 | 1台 | 35 | 包8 | 超低温冰箱 | 1台 | 13 |
注:投标人可选投其中1个包,也可选投多个包。 四、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须具备3C认证和计量证(产地国制造标准和相关认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必须提供FDA或CE认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反馈意见); 6、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武汉市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1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五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31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于市民之家(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大厅(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会处)。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31日上午9:30时在市民之家(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大厅(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在三环南路与金桥大道交会处)。 九、武汉市卫生局 联系人:陈黎 监督机构: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赵雪莉、卫 冬 邮 编:430014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