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新城区域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招标公告

于洪新城区域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招标公告


(于洪新城区域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新城区域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559

项目名称:于洪新城区域内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采购

预算金额:5,218,380.00

最高限价:5,218,380.00

采购需求:道路交通隔离栏等,数量4167片,规格型号(mm):3000*135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采购人要求于指定地点安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

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电脑及数字认证证书在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标签: 护栏 隔离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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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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