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3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薛峰 联系电话:****-********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伯乐路190号
联系方式:****-********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163*****1200024
四、项目名称:警用装备 项目编号:SDGP2012-285-2
五、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警用装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6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www.sdzfcg.gov.cn),办理投报价证金交纳手续后,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八、接受报价文件
时间:2013年1月18日9:00 - 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九、本项目联系人:刘本科、汪涛 联系电话:****-********
十、其他:




A1包、装订机一、技术指标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指标要求数量1装订机键盘:触摸感应打孔方式:电动打孔和压铆,钻孔刀部位加透明保护罩;装订耗材采用绿色环保超强高分子材料,前排屑,下接屑盒;具有装订普通票据和大头票据功能;打孔直径≥6mm;装订方式:高温加热铆钉;铆管直径≤5.2mm;钻头:6×50mm;预热时间≤20s;电源220v±5/50hz;工作台尺寸≥480×220mm;装订厚度≥50mm。28台二、服务要求供应商自报服务承诺。三、其他要求无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佰圆整(¥60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现金、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银行帐号:****************9999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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