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商务中心建设中央车库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清浦商务中心建设中央车库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清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车库桩基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清浦新城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由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现本项目的中央车库桩基工程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清浦商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车库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枚皋路北侧、北京南路东侧、枚乘路南侧和长阳路西侧

(3)招标规模: 约200万元

(4)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拟选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资格审查时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 2012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1)外地进淮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前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工局市场处办理)和《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12)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派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

注: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全部进入评标程序。在资格后审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应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8、报名

⑴、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 1 月 11 日至2013年 1 月 31 日 ⑵、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9、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 2 月 1 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三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授权委托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10、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报名。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22楼

联 系 人:胡洁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 1 月 11 日至2013年 1 月 3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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