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恩施州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附属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恩施州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附属工程 已由 恩施州发改投资[2011]6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州优抚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恩施州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附属工程,投资规模约200万元;计划工期为4个月;建设地点为恩施市舞阳办事处。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类似工程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至2013年 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恩施市大桥路58号(市设计院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 2 月 1 日下午3:00前,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综合招投标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开标大厅)。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恩施州优抚医院

地 址: 恩施市龙洞河路48号

联 系 人: 张继军

电 话: 155*****909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

联 系 人: 陈 军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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