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
采购编号: 12B0436
采购目录: 工程类\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要求。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1月11日 12: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25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2月05日 13: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2月05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 时间: 2013年02月05日 14:00
开标 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dahuagongshi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见招标文件。

投标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

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编号:12B0436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 (盖单位公章)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3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175.开标176.评标18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 评标办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9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9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31四、质量与验收31五、安全施工31六、合同价款与价格调整32七、材料设备供应32八、工程变更32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3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图纸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2B043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2.2工程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童路47号2.3工程规模:装修面积约3994.23 平方米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则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地址: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联系人:喻老师联系人:谭小姐电话:电话:********-***2013年1 月 1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地址: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联系人:喻老师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地 址: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中心财富汇26楼联系人:谭小姐电 话:********-***1.1.4项目名称 重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童路47号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历比例全部国有1.2.3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为准。1.3.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要求。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财务要求: 2010年、201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注: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2010年、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3、业绩要求: 无4、信誉要求:(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注:提供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2013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6.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提交技术负责人2013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档案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2 人。注:提交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档案员、安全员上岗证,造价员提供全国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交2013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 提交身份证及2013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5)安全生产许可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在换证期间不能提供有效原件的,则由该单位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7)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明确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如需更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担保金。(8)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必须在重庆设立了分支机构且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渝备案登记手续。市外企业拟派的人员必须是分支机构入渝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人员情况表和入渝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月 16 日12:00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3 年1月 16 日17:00前;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 1 月16日 12:00 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传真:023-********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2月 5日 14:0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采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本工程涉及的其他相关的重庆市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以及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施工图纸、图说、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和企业发展策略以及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自主进行报价,结算不予调整(除暂定金额外)。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4、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包含在总价中。6、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6.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6.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6.3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价格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定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4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顺序、编码、工程量、项目特征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废标。7、本工程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分部分项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8元(大写:贰佰玖拾伍万零捌佰壹拾捌元陆角捌分),分部分项单价最高限价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人民币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提交时间:2013年2月4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0(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1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无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2009、2010、2011年,不包括本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U盘一份,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两份,不分正副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专用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折叠密封,以不显示单位名称为准,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修建过的工程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或其他标志;《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出现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出现白页(封底统一用白页例外)、残页和装置倒装页。《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 A3或A4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按废标处理。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的 “投标文件大袋”和“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小袋,由投标人自行购买。1.“投标函部分”: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盖章签字装订成册后装入 “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商务部分”: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电子U盘)装订成册后装入 “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将施工组织设计装入技术部分资料袋内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资格审查材料”: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后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材料封套格式”内容完善后,用A4纸打印出粘贴在封套的正面上,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5.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装入统一的“投标文件大袋” 中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大袋封套格式”内容完善后,用A4纸打印出粘贴在封套的正面上。6.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装订、盖章的,按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在2013年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点名确认投标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如不足三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则停止开标活动;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2011年至今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收据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存在瑕疵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 随机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材料,开启完毕后交评标专家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8. 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大袋后,先开启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小袋,主持人当众唱标,投标人签字予以认可;再开启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小袋,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 主持人当众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人民币。 (2)提交金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费。 10.2 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按渝价【2013】387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 10.3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价±设计变更增减±材料暂定价格的调整±专业工程的暂定价格调整±暂列金额的价格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设计变更增减,按以下办法结算:(1)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的,按投标时相同和类似项目执行。类似项目由项目业主认定。(2)投标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执行定额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中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总价下浮10%办理结算(除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和税金外)。2、材料暂定价格的调整、专业工程的暂定价格调整、暂列金额的价格调整的结算办法由项目业主认质认价。10.4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后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3.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更换。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公布的形式发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公布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上公布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公布的形式发布。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招标文件确认书二、商务部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一)施工组织设计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信誉声明(七)其他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的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复印件;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年检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继续教育合格的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提供项目班子承诺书附于资格申请材料内,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原件提供现场备查。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需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宣读最高限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标评标办法本标段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业主选择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5)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标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能出现明钉明线。投标报价(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和工程量清单格式,投标人不得修改。(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各子项清单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建造师、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等级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 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总报价得分80分;2、技术部分得分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 (1)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2)投标总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10%至+3%;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80分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2.2.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合理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2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合理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3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合理3分1、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本标段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业主选择确定中标候选人。(2)投标文件评审程序对所以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先进行资格评审。开启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5)本评标办法第3.1.1项规定的情形。(6)本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的情形。(7)本评标办法第3.2.2项规定的情形。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业主: 发 包 人:承 包 人:签订时间: 2013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 、 协议书业主(全称):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和招标文件所诉招标范围及招标答疑、补遗文件中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 2、本项目建设的装饰工程实行专项承包。3、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即达到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图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第三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合同总工期历时 个月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文件规定,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退还方式:竣工后无息返还。5.2计量及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后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3.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第六条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安全施工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八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九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十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 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两份,甲乙各一份;副本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电话: 电话: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帐 号: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业主:(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邮政编码: 二、通用条款略。三、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等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4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的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外提供和复印。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代表业主实施控制和监理。对隐蔽工程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与甲方代表一道共同对工程量进行签证,对施工环境进行协调,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技术问题,签发经发包人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通知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3业主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现场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周边关系;经批准后与合同预算、监理共同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4.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 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负责达到开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接至施工场地红线接入点,红线范围内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并承担费用。(承包人有义务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在开工前完成。(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形成,双方人员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收到施工图后五日内。(8)若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场地时,其提交施工场地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协助办理由发包人办理的相关手续。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中午12时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必须准确注明部位、内容)以及进度款报表和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以上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承担相应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为甲方和监理现场办公提供办公室各壹间。(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交验前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采取措施予以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负责。(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设计交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确认。四、质量与验收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按设计文件要求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报监理和质检站确认。10、工程试车10.1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五、安全施工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六、合同价款与价格调整11、合同价款11.1合同价款采用中标价方式确定。12、价格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13、工程预付款13.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13.2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已包含在中标价内,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监督对该项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结果计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为不合格的,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结算中扣除,参照安全文明生产协议执行。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无。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阶段工程完工后。七、材料设备供应15.承包人供应 15.1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双方约定承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不采用(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设计图纸不符: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人自行调剂串换的材料:不采用(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不采用(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不采用(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不采用15.2 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不采用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6.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材料清单采购,并保证所采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合格,符合设计图文件确定的技术和规格要求,发包人的材料清单和设计图中不明确的以国家规范及相关规范为准。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并经业主和监理方认可后,该材料设备方可采购、使用。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鉴证抽样、送检、试配,结果报告必须严格执行材料物资验收检测标准,有关检测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转运的费用各承包人根据现场勘踏的结果自行报价,纳入投标总价,中标后不再调整;八、工程变更本工程实行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中标价包干,原则上不进行变更。发包方只有通过文件规定的程序完成变更审批和审定预算后,设计变更才有效。施工单位对变更设计变更确定后,变更项目的结算按以下办法执行,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结算总造价=中标价±设计变更增减±材料暂定价格的调整±专业工程的暂定价格调整±暂列金额的价格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设计变更增减,按以下办法结算:(1)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的,按投标时相同和类似项目执行。类似项目由项目业主认定。(2)投标清单中无相同项目的,执行定额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渝中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总价下浮10%办理结算(除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和税金外)。2、材料暂定价格的调整、专业工程的暂定价格调整、暂列金额的价格调整的结算办法由项目业主认质认价。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每拖延一天处罚1000元,超过28天,每拖延一天处罚2000元,56天不提出变更报告则视为自动放弃变更。减少情况隐瞒或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按减少额的30%处罚款,低于1000元按1000元处罚。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7、竣工验收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资料齐备后方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供一式五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至少两套原件,含一套所有资料的电子档案)。17.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决定中间交工范围和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8、违约18.1 本合同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18.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第15.1执行。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但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19、争议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0、工程分包2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21、不可抗力2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39.1执行。22、保险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办理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保险。23、担保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按照协议书退付。(负责交纳总包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为其代交的费用)24、合同份数24.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5、其它条款25.1 质量保修:装饰装修责任期2年。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一个月内,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保修证书。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保修证书后的一个月内,发包人在扣除缺陷责任期间发生的应当由承包人承担,但承包人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由发包人委托他人完成维修项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后,将余额退回承包人。如果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发包人委托他人完成维修项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承包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25.3 退出机制:承包人出现下述情况时,将中止执行合同,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无条件退场:(1)无正当原因停工十天或累计停工二十天以上;(2)恶意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一合同价款不足,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合同;(3)施工过程中,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4)施工组织不力,又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致使工程已明显无法在规定工期内完成;(5)承包人因上述原因被无条件清退出场时,因此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后,其余退还承包人。已完工程按清单价结算,结算价款须送相关审计单位审计后支付。25.4 本合同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尾款后自动失效。26、补充条款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月付清民工的人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二、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超越发包人批准的作业范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三、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押证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按重大违约处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若任意变动人员,按质量进度协议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                         四、易燃、易爆物品、地上、地下管线和各种设施由承包人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如发现以上人员脱岗或管理不力,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累计三次扣履约保证金1万元。  五、承包人工程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的监督管理,如不履行职责,造成质量不合格者,除工程返工重做外,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累计五次扣履约保证金1万元。                                 六、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低劣,或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或在规定工期内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从收到发包人发出的撤离施工现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必须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并自行承担撤离施工现场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同时解除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工程的变更和签证严格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如该制度发生修改,按修改后的要求执行。否则,签证资料无效。                               八、工程发生现场收方,必须有发包人的收方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九、按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协议处以承包人违约金。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违约按以下约定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上降级及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2、违约金由检查部门或个人(含监理)开收付凭证,承包人在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财务部交纳。3、各管理部门或主管个人出具的整改单,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出具部门或主管个人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期整改者处2000元—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处违约金50000元;在区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处违约金3000元;5、在例行或日常的检查中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按下列项细目处以违约金:(1)不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每人50元;(2)高空、悬空等高危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100元;(3)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处 500元;(4)安全交底前未报告监理(每次) 500元;(5)施工现场无“六牌一图” 2000元;(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1000元;(7)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2000元;(8)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字文件2000元;(9)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2000元;(10)安全生产按规定内容无检查、无活动1000元;(11)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1000元;(12)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2000元;(13)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每人)50元;(14)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每人)100元;(15)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每次)2000元;(16)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500元;(17)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1000元;(18)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500—1000元;(19)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1000元;(20)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1000元;(21)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200元;(22)易燃易爆处吸烟或使用明火(每人)100元;(23)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500元;(24)工地发现小孩 (每人)200元;(25)外地工无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清退)(每人)200元;(26)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100元;(27)打群架 2000元;(28)架子上面嘻闹 200元;(29)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50元;(30)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1000—2000元;(31)项目工人偷窃财物按现价1—5倍(但不少于2000元);(32)酒后作业 每人/次500元;(33)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3000元;(34)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1000元;(35)穿背心、赤膊作业(每人)100元;(36)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发现每处次100元; (37)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按2000元/次;(38)危险作业无专人守护、危险区域不拉警戒线及设置警示标志,按每次1000元;(39)其他不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的按每处次200元(原则上一天中只计算一次,但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整改不力者除外)。6、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项目部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违约金1000元/次。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违约金1000元/次。   (7)冬季施工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违约金1000元/次。 7、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应设置值班人员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应做到一人一铺,严禁设置通铺、大铺,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公共宿舍严禁男女同宿。违反本条处违约金2000元/次。8、 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9 、 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对责任单位进行2000~3000元违约金处理。10、对各管理部门出具的整改通知及监理通知不按规定期限送回执又不如期整改者,每次处违约金2000~5000元。11、不按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导致现场无序施工或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每次违约金500~1000元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加倍。12、 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分包单位进场未签安全协议,对安全设施不组织交接验收、违章指挥、对严重违章作业不加制止,每次违约金500元。13、现场发生聚众堵塞交通、私自封堵大门、擅自拉闸断电、攀爬塔吊、打群架等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者,每次违约金1000~2000元。14、 有意破坏成品或半成品、破坏公共设施、偷盗集体财物,除按治安管理规定交公安机关处理外,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处处违约金1000~2000元。15、机具设备无防护装置或失效,缺接零接地保护线,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每台处违约金500元。16、施工单位责任部门不审查安全技术方案、发现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及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不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每次处违约金500~1000元。十一、如本合同中各处违约金金额不一致者,以金额高的为准。十二、双方约定没有交纳违约金之前,发包方将不办理进度及结算款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提供电子文档,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六章图纸提供电子文档,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按施工图及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招标文件确认书二、商务部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五)信誉声明(六)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 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小写: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拟派往本项目经理为 。7.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开标时还须手执原件。(三) 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严格遵守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如中标,我公司保证愿意按上述招标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全部要求(包括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等)为条件承包该工程;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到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等行为,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我方如未中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我方为本工程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承诺放弃因招标周期缩短而投诉及索赔的权利。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商务部分(一)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清单格式要求按招标文件及2008清单格式要求的表格执行) 三、技术部分 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3.施工组织设计装订顺序:封面—空白扉页--目录—正文,为防止施工组织设计出现暗记、标记等,各投标人统一按上述顺序进行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  名  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四、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五)信誉声明(六)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开标时还须手执原件。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备注(四)近年财务状况(五)信誉声明(六)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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