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超市用绞肉机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超市用绞肉机设备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山东家家悦集团对2013年新开门店使用的绞肉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编号:SDJJYZBB-CG-2013-23
二、招标项目:2013年家家悦集团新开门店使用的台式绞肉机(150kg/小时,带灌肠功能),本招标为年度采购合同,采用分批采购原则购入。
三、招标数量:约120台
四、 公告时间:2013年1月10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通过工商年审且在有效期内;
2. 企业注册资金:等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员工人数:生产厂家员工人数不低于50人,研发人员不低于5人,并提供人员清单明细;
4. 企业经营面积:生产厂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米并提供相关证明;
5. 2012年销售/年产值: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
6. 企业经营项目包括: 生产、销售食品加工设备;
7. 资质:具备设备制造资质或产品代理资质,出具相关证明;
8. 在家家悦网店覆盖区域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9. 投标人必须具有及时响应能力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附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的传真件或扫描件,发至下面联系方式中。招标人对资质予以审核。
特别提示: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六条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内容,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将影响资质审核通过。
八、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通知资质审核结果。资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方缴纳100元标书工本费,招标方在收到标书工本费后以电子版形式发放正式标书,投标方按标书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承诺保证金,并将银行或单位盖章电汇回单或我方开具收据的扫描件发至下面联系方式中,逾期未缴纳标书工本费和投标承诺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标书工本费和投标承诺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环翠支行
九、联系方式:山东家家悦集团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志超
邮箱: ********10@qq.com">********10@qq.com
特别提示:邮件主题统一格式“投标单位名称-电子存包柜”
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45号山东家家悦集团四楼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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