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精神病医院“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脑循环功能治疗仪”招标公告

第一精神病医院“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脑循环功能治疗仪”招标公告

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脑循环功能治疗仪”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的委托,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脑循环功能治疗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2013-A009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2-A088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脑循环功能治疗仪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供应商须分包投标,谈判小组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第一包: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第二包:脑循环功能治疗仪 (小脑电刺激仪)       1套。
三、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41万元,第二包¥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8、所投医疗设备具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产品代理经销证明文件(或产品授权书)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1日始至2013年1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 时,上午9:00时~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
②所投医疗设备具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产品代理经销证明文件(或产品授权书)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谈判,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符志勇
联系电话:0734—*******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李小龙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张建怀
电话:0734—*******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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