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庙河整治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观音庙河整治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观音庙河整治工程勘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
一、项目编号:jyzx*******;采购表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观音庙河整治工程勘察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观音庙河整治工程勘察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8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
6.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勘察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各报价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01月18日上午08 :30至09 :30;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1月18日上午09 :30。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古镇灯饰研发中心三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七、谈判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9 :30;
八、谈判地点:中山市古镇灯饰研发中心三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
九、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报价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138*****31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古镇灯饰研发中心三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0)********传真:(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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