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3 006 号

一、 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的建设项目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南四路—南六路)(2)工程造价:约 950 万元

(3)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5室(电话:*******)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招标工程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施工图范围内的道侧绿化、人行道工程等全部内容。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3年1 月11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3年1月11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招标文件1.10.doc

3、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581号正达阳光商务大厦5楼

电 话:****-******* 电 话:0578- *******

联系人:鲍华斌 联系人:陈秋


招标序号:丽建招A******* 号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1日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3一、招 标公 告3二、招标重要事项表4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7四、总则8五、投标 人 资格9六、招标文件9七、投标报价11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1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2十、开标13十一、评 标14十二、授予合同16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7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0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2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2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2附件129附件2:29附件3:30第三章技术规范33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8商务标部分目录39一 、投标函40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1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44五、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44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45七、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46八、承诺书47九、投标报价书48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69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9第七章附件70 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招 标 公 告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3 006 号 一、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的建设项目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南四路—南六路)(2)工程造价:约950 万元 (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5室(电话:*******)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本招标工程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施工图范围内的道侧绿化、人行道工程等全部内容。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3年1 月11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2、网上下载:2013年1月11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3、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七、其他规定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581号正达阳光商务大厦5楼电话:****-*******电话:0578- *******联系人:鲍华斌联系人:陈秋2013年1月11日二、招标重要事项表前附表一?????????????????? 第1页共3页工程名称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南四路—南六路)招标联系人陈秋 刘燕 电话*******136*****666招标方式×邀请 √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侧绿化、人行道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5室(电话:*******)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约50000平方米 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专业承包工程类别 三类招标要求工期10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公布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10% ~14.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交纳具体方法详见前附表三。交易席位证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规定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500元(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 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月 31日上午9:00时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前附表一续表 第2页共3页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1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3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1000 元/天(2)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 3 %(3)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1000 元/天(4)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合同总价的 3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详见招标文件6检验试验费7规费18规费39税金10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15 % 前附表二 第3页共3页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 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总经理是被委托人的可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活动。未派员参加或所派人员随带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均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持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c、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的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d、 安全生产许可证e、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f、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提供上述原件(不含安全生产许可证),成员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原件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按丽招管办[2011]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3、其它方式: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98868865该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现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返还,汇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采用第1种或第2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采用第3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注意事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1月11日起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4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交方式:1、传真:0578-*******2、书面递交:浙江瓯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8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2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所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签订年度保证金交纳协议的企业保证金退还按协议约定执行。其余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退还途径: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其余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四、总则(一)工程概况1、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北起南四路,南至南六路,全长约1600m,总绿地面积约为244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东七路(南四路~南六路)两侧人行道,场地平整、绿化,中央绿化带等工程。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不允许□√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构成法律约束。2、必须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应该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该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该对此作相应的声明。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该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四)评标基准价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1、本工程 ?设立□×不设立招标控制价,?设立□×不设立评标基准价范围。2、工程预算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等于工程预算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评标基准价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按丽水市有关规定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范围。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2年第11 期,浙江造价信息2012年第11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五、投标 人 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5室(电话:*******)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前?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附表二中要求的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有效。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九)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十)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十二)投标担保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十三)勘察现场1、建议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标报价(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需包含临时便道、临时排水费用)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3、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税金和民工工伤保险的取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取基数按浙江省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有关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或区间)计取的作废标处理。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税金规费3(农民工工伤保险)绿化工程2.46%-3.01%0.17%-0.27%10.94%3.577%0.132%道路工程4.01%-4.91%0.97%-1.49%7.30%3.577%0.132%5、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2)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①人工调整: (按照施工期人工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②材料调整:(按照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 )。③机械台班调整:(按照施工期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调整差价)。④其他调整:(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上、下浮动,其他费用不得调整 ) 。⑤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审定标底信息价为基数。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也需提供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证书)7)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9)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10)承诺书;11)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不提交技术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提供商务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3、本工程中标后,须再提供四本副本商务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副本投标文件必须和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一致。4、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电子标书光盘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十八)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开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时需到场的人员及需携带的证件原件见前附表二。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7、评委会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处理,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6)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7)投标人未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专用光盘的;(8)投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因电子标书编制不规范或光盘损坏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1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1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十一、评 标(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被拒绝:(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7)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多选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货虚假资料的;(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4)商务标投标函中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二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存在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3)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5)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6)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7)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8)有技术标时,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报价书的;(12)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中应该由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部分不是从电子标书专用光盘内置功能导出打印的,未带水印码或者商务标的书面水印标记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标记不一致等;(13)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根据评标程序,所有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意:1、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查实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形,应书面通报市招标投标中心及项目招标人,市招投标中心应根据通报将相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拨付至项目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3、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认定: 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应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1]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4、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中标资格。(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十二、授予合同(三十)中标人的确定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名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前3名),在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08]4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因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十一)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现金 ?银行保函 ?第三方担保 形式。3、签订年度保证金交纳协议的企业保证金退还按协议约定执行。其余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退还途径:预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其余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十三、工程结算方式(三十二)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1、工程量的确定:本工程工程量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招标人估算的和临时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10_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小于10%的,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累计误差大于10%(包括10%)的,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招标办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逾期将不再进行复核调整。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⑴、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⑵、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3、发生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但该价格有因为超出标准偏离率修正价格的,执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⑵、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⑶、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4、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适用于可调价格报价,调整方法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执行。5、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或减)按照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或扣除)。(三十三)暂定项目1、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立工程暂定项目按照《丽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丽招管办[2011]05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甲供材料或设备。2、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三十四)甲供材料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按通用条款2.1规定的解释顺序___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开工前五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四套。_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监理合同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见监理合同______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三天。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开工前开通 _(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开工前三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办理完毕(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开工前三天在施工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开工前三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协调处理完毕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夜间施工须经发包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并承担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提供业主、监理人员办公用房及设施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承包方未及时办理等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按规范要求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2、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3、应将施工废渣清运至倒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每月25日提供下月提供进度计划。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每收到进度计划的7天内给审核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四、质量与验收1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规定。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按CJJ1-90,CJJ3-90及质量监督站指定要求办理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施工和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过往人员、车辆的通行和安全,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予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1_____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价格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十四条第4款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不确定因素变更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实施工程范围调整总价。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4)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第一、二期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每次扣回50%。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每月2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合同价款的60%;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合同价的70%;③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经历一个完整夏季后,苗木存活率达到合同要求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5%;④剩余15%的工程款待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丽建发【2007】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七、材料设备供应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工程变更29.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委托原设计单位同意,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后,承包人才能予以实施。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承包人应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补充文件。如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和发包人要求确认:⑴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差距很大,以至于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严重不符。⑵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等所有设计变更,包括承包人因施工方便需要而提出的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处理等,均经由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四套及竣工图电子文档。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结算33.1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报告为准,其余条款参照通用条款办理。33.6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章确认后15天内,由发包人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施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108号)的规定,将竣工结算价报送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_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解 (2)采取第__1_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丽水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39. 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按通用条款执行____________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履约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拾份,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47.补充条款:1、本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五大员按《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规定实行考核管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五大员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每缺一天罚2000元,连续15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本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更换),每更换壹人处以5万元罚款,更换其他班子成员每更换1人处以2万元罚款,更换的人员要有同等级资质。3、工期延误按1000元/天赔偿给发包人,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3%。4、施工现场的政策处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5、工程变更的程序按《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政办发[2009]155号)。注:违约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为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承担为期一年的养护期。养护期间,发包人将进行定期的养护检查。检查标准按有关部门《绿地(绿化带)一年养护期内养护考核表》、《行道树一年养护期内养护考核表》进行考核,如果检查不合格,按文件规定扣除养护费。养护期结束后,承包人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1068---2010)的要求将所有种植花草苗木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浇水养护,及时除草和修剪、施肥,有效防治病虫害。2.1苗木浇水时段:春冬季节,如连续10天未下雨,应至少浇透一次水,夏秋季节,如连续5天未下雨,至少浇透一次水。其他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为准。3、一年养护期未满,中标人不得拆除乔木支撑物。4、绿化设施及配套工程 为1年。5、人行道质保期为一年。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养护期为完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周年,其留取的15%质量保修金,在保修养护期满根据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和考核标准得分情况扣除费用后结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日 附件4: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名称(甲方): 承包单位名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丽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第三章技术规范1、工程概况:1、丽水南城东扩区块东七路道路绿化及人行道一期工程,北起南四路,南至南六路,全长约1600m,总绿地面积约为244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东七路(南四路~南六路)两侧人行道,场地平整、绿化,中央绿化带等工程。2、栽植前准备2.1施工依据2.1.1绿化种植平面图(植物配置图)。2.2地形整理2.2.1应全部清除种植范围的建筑垃圾、石块、杂草、树根等影响树木生长的残留物。2.2.3应按设计平整场地,排水顺畅,不得低洼积水。2.3选苗标准2.3.1选经移植过的苗,栽植施工后成活率高,成型快。2.3.2根系发达、完整、主根短直,有较多侧根须根,起苗后大根无劈裂。2.3.3苗干粗壮、通直(藤本除外),有一定的适合高度、不徒长。2.3.4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丰满。2.3.5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2.4树木起掘包扎2.4.1起掘树木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2.4.2起掘灌木的土球应符合有关规定。2.5树木装运2.5.1装运树苗应做到:轻抬、轻卸、轻装、轻放、不得拉、拖,应保植株土球不破损碎裂,根盘无擦伤、撒裂,枝干保持完好。2.5.2树冠开展的树木应用绳索绑扎树冠。雪松、龙柏等树木应保护主梢。2.5.3向外地引进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法令,办好植物检疫手续。3.1树木栽植3.1.1树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生长势好无病虫害。3.2栽植3.2.1绿地内应回填含腐植质较高的种植土。如遇植乔木处,凡穿越绿地之管线,应埋深1.5米以下,若无法埋深,则应绕行,以保证管线安全,并利栽种和植物生长。3.2.2植物种植时规格应达到设计要求,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一时找不到的树种,经建设方与设计方同意,可用同等规格大小的树种代替。重点苗木要求树型优美,移栽时只能疏枝。不能截枝,保持应有的树冠骨架。3.2.3种植应讲究艺术性,注重立面构图和色彩搭配,为尽快达到效果,各种树木及小苗木宜大不宜小。3.2.4设计图中未标明的绿地均应铺满草坪,不留裸露的种植土地面。3.2.5绿地与花坛沿口交接处,要求种植土高度低于花坛沿口50mm。3.2.6栽植后,乔木应用四脚桩支架并加固,材料选用木材,架高地面1.3m,地下0.2m,并用草绳绕至一级分支点,一次浇足水。3.2.7绿化工程应至少养护管理一年,达到一定的植物景观效果,经由设计部门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与甲方。3.2.8所有苗木规格均为修剪后的规格。3.3成活率和保存率3.6.1灌木和地被植物的成活率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1068---2010)要求执行,保存率应为100%。4、栽培后养护4.1灌溉与排水4.1.1新栽植树应根据不同树种和立地条件以及气候情况,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4.1.2在立地条件较差或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必须注意防止干旱,还应适当进行叶地面喷水。4.1.3灌溉前应先松土,浇灌操作;夏季以早晚为宜;冬季中午为宜。4.1.4发现雨后积水应立即排除。4.2中耕除草4.2.1新栽树木生长势较弱,应及时清除影响新树木生长的杂草。4.2.2新栽树木基部附近土壤常因灌水而板结,应及时松土。4.2.3中耕除草可结合进行,在生长季节中,每月进行一次,中耕深度以下不影响根系为度。4.3施肥4.3.1新栽树木应视生长情况和观赏要求适当施肥。为扩大树冠,可多施氮肥,为促进开花结果,可多施磷、钾肥4.3.2肥料应以有机肥为主,若施用化肥,应以复合肥为主。4.3.3对生长较差或生长较慢的新栽树木,在生长季节中需每月进行外追肥一次。4.4修剪整形4.4.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4.4.2植物修剪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自然树形;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不得抹头修剪;因特殊需要重剪的乔木须保留三级自然分叉以上。4.4.3植物修剪须符合树木的分枝规律与生长特征。4.4.4植物种植前应进行根系修剪,剪去枯死根、病虫根、过长根、劈裂根;植物的地上部分应剪去枯死枝、损伤枝、病虫枝、过密枝等。4.4.5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4.4.5.1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4.4.5.2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4.4.5.3用作广场遮荫和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规则式种植乔木,相邻株形应保持一致。4.4.6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4.4.6.1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4.4.6.2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4.4.6.3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修剪断面整齐,线条分明。4.4.6.4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4.4.7观花植物修剪应符合树木花芽分化的生理需要进行适度修剪,避免影响植物观花效果。4.4.8棕榈类树木必须保护顶芽,剪去残留的叶柄。4.4.9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稍倾斜,疏去的枝条不得留短桩;剪口距保留芽位置,灌木至少0.5cm以上,乔木至少1cm以上。4.4.10剪、锯口直径较大的伤口应削平并涂防腐剂,易产生伤流的树种剪口直径2cm以上,一般树种剪口直径5cm以上。4.5保护措施4.5.1新栽树木在整个养护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人为践踏、碰撞和折损等影响树木生长的行为。可在不影响景观的条件下,在树木周围设置栏棚围护。4.5.2遇持续高温干旱情况时,除及时灌溉外,应视新栽树木的抗旱能力,适当疏去部分枝叶,必要时应搭栅遮荫和叶面喷水。4.5.3防风:对新栽树木的原有支撑应经常检查,尤其在风暴来临前要及时加固或增设支撑。对迎风面过大的树冠应适当疏枝,在风暴过后,及时抢救扶正倒伏树木,加固支撑物,修整树冠和清理残枝等。4.5.4防寒:凡易受冻害的新栽树木,寒冬来临前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或设立风障等防寒措施。遇有大雪应及时清除树冠积雪,但不要伤树冠。4.5.5防治病虫害,可参阅《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4.6补植4.6.1对缺株的,应适时补植,补植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及规格。若需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征得业主的同意。5.土壤要求5.1施工方应对现场使用的种植土进行土壤检测,并支付相关费用。种植土进场后由业主、监理按《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1068---2010)要求对种植土进行取样送检。如检验不合格,施工方报送改良方案进行改良,得到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5.2业主有权对土壤进行重新检测,测试结果为不满足要求,由施工方支付检测费,并返工至达标为止。5.3土壤应疏松湿润,排水良好PH5-7.5,含有机质≧1%,有效磷≧25mg/kg, 水解氮≧80mg/kg,速效钾≧130mg/kg的肥沃土壤。5.4对草坪,花卉种植地应施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设计要求。5.5种植范围内清除建筑垃圾等杂物,换土及地形塑造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场地平整并满足排水坡度。种植土回填高度应以土层自然沉降后,略低于沿口5CM。5.6植物生长最低土层厚度符合下表规定。园林植物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大树移植和屋顶绿化工程不适用此表)单位:cm栽植种类大、中乔木小乔木和大藤本、大、中灌木小灌木和小藤本、宿根花卉棕榈类竹类草坪、草花、地被有效土层厚度深根浅根大径中、小径≧120≧90≧60≧40≧90≧80≧50≧30 5.7土壤改良方法:常用客土为本地土壤,现罗列下述改良范例,供施工单位选择。5.7.1对原土壤和客土较差的绿地,土壤厚度为30-60cm,可加入有机质土壤改善(树皮堆肥等),肥料用鸡粪1千克/平方米,磷肥0.2千克/平方米。5.7.2保湿性差、养分少的土壤,可在40CM厚客土中加入珍珠岩粉等40升/平方米,固体复合肥料1.25千克/平方米。5.7.3花坛等可施老牛粪肥3千克/平方米。化肥(N:P:Mg=10:10:1)100-150千克/平方米。6、根据丽水市林业部门要求,凡设计中包含《丽水市莲都区检疫性森林植物名单(2010-2011年)》所提及的植物,1、松科植物及其制品;2、棕榈科植物;3、二球悬铃木。需补充检疫证,并向林业部门做报案登记等手续。 7.技术档案7.1凡列为工程项目的树木栽植工程及非栽植季节种植的树木必须作好记录,作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栽植时间、土壤条件、气象情况、栽植材料的质量、环境条件、绘制种植施工图、管理措施以施工单位和人员等。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栽植工程所有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的各项记录应整理存档。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商务标部分)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务标部分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复印件;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也需提供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证书)7)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9)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10)承诺书;11)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一 、投标函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 元)(注:报价保留到元)的总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并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_%的现金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证书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8、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附: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的复印件(被委托代理人是总经理的可不提供)。 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和投诉有关事项的处理,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一名称) 承担 专业工程。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也需提供复印件)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证书)七、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施工现场1、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2、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作要求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2、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一栏要求填写天数。3、安全员的配备必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配置,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4、本表后应附施工现场人员的岗位证书,否则作废标处理。5、本表后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 日九、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一、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二、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三、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四、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五、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无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六、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七、八、九、十、十一、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日 十、承诺书我单位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且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业绩、养老保险、在建工程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日 期: 年月 日 十一、投标报价书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总说明工程名称: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招标工期、投标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3、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4、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5、措施项目的依据。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 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  2措施项目  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2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合计1+2+3+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3其它组织措施费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2夜间施工增加费  3.3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3.4二次搬运费  3.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  3.6提前竣工增加费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 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3456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5日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予以公布) 第七章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2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招标人3宣读评标办法招标人4查验标书密封情况公证机关或投标人5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导入电子标书到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建筑有形市场(唱标人)记录开标情况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6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由业主代表在评标基准价范围10%~14.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10~14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7按招标文件二十条第7款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开标大厅评委会 8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6名投标人(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并列第6名的全数入围)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原件,其余投标人可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原件,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进行下列事宜: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总经理是被委托代理人的可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确认书上签印;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其余未递交过证书原件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开标大厅公证机关或招标人9取此排名前六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不足六名或并列第六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因评标过程出现废标致使接受后续评审的投标人不足6名时,从余下的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中按报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直至通过的合格投标人达到6名或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0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评委会1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和招标监督机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12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 附件二、评 标 办 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招管办同意,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专家由招标人到招标投标中心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需要重新评标的,必须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一、符合性审查及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按招标文件第二十条第7款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分值设置:总分100分:商务投标报价90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 (1)商务投标报价90分1、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 由业主代表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范围10%~14.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10~14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根据评标基准下浮率相应下浮后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即: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评标基准下浮率)2、计算单个投标报价得分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9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3或6)*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2)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1、投标报价中大小写不符或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前后矛盾的每处扣1分;2、投标报价中发现主要材料的单价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报价前后明显矛盾的、或综合单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3、经评审算术性差错扣分:修正后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与评标基准价比占2.5‰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每1‰扣1分;4、评标委员会对报价各项目单价构成和各种费用合计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超过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在±15%(含)以内不扣分,差幅在±15%~±20%(含)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差幅在±20%以上者,每发现一处扣1分。(3)不平衡报价评审规则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为15%。2、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全部项目进入评审。3、 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单价,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修正基准单价的计算方法可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同时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剩余投标单位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4、 筛选偏离价格。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5、修正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Ax(1-标准偏离率)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6、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数量增减。(4)、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1、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标书质量分2、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投标人商务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投标人商务报价也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排列前后。三、评委推荐预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汇总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但当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报价6%以上(含6%),只推荐第一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报价6%以上(含6%)时,只推荐前二名。四、评标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五、评标监督 评标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有充分的书面理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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